免租期房产税如何缴纳( 二 )


4.从1988年1月1日起,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在房租调整改革之前收取租金偏低的,可暂缓征收房产税 。对房管部门经租的其他非营业用房,是否给予照顾,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当地具体情况按税收管理体制的规定办理;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
5.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从2001年1月1日起,对按照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包括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向职工出租的单位自有住房,房管部门向居民出租的私有住房等,暂免征收房产税 。
上述内容主要所讲的就是免租期房产税如何征收?房产税哪些情况下可以免缴?房产税征收比较麻烦,整个流程比较繁琐,细小的环节更是大家需要去注意,大家在征收时一定要仔细且小心,而房产税征收最为重要的则是流程,这也是大家务必要去注意的一个点 。

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怎么计算一、正面回答
提供免租期是因为考虑到后期的收益,只有免租才有后期收益,所以免租期并非真正免租 。故按实际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 。免租期没有实际收到租金,应按原值征收房产税 。因为如按租金收取,那么出租房和承租方出于利益需要,可能故意在合同里延长免租期,达到规避房产税目的 。
二、分析
【免租期房产税如何缴纳】提供免租期是因为考虑到后期的收益,只有免租才有后期收益,所以免租期并非真正免租 。故按实际收取租金缴纳房产税 。
三、免收租金期间房产税如何缴费?
1、办税服务厅 。纳税人可以到住房所在区县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的申报纳税专窗,用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通过POS机当场缴税;
2、银行 。纳税人也可到就近的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本市办理个人业务的营业网点使用银行卡或现金缴税 。
自用房产税如何计算?自用房产税的计算方法企业房产可以自用,也可以出租,根据其用途不同,房产税的计算方式也不同 。房产税计算涉及的税法规定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以下简称财税[2008]152号)、《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等通知》(财税[2015]121号,以下简称财税[2015]121号)等 。为了方便相关人员掌握企业房产税的计算方法,笔者对此作详细介绍 。
自用房屋房产税的缴纳的计算方法
按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国家机关、人民团体自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对于以上单位出租房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应按照12%的税率缴纳房产税 。
根据现行税法规定,企业自用房屋房产税的计算计算公式为:年应纳税额=房产账面原值×(1-减除比例)×1.2% 。
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 。其中:房产原值,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包括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以及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而架设于房屋外水管、下水道、暖气管、煤气管的成本不纳入房产原值中 。财税[2015]121号进一步明确了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房产原值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生的成本费用等 。
【案例1】甲企业是2000年成立的合资企业,某处房产是以前所建,投资入股的厂房账面价值3 000万元,相关的土地使用权600万元,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实施<企业会计制度>及其相关准则问题解答》的通知(财会[2001]43号)第九条规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前土地使用权价值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而未转入所建造的房屋、建筑物成本的公司,可不作调整,其土地使用权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期限平均摊销 。
解析:1.财税[2015]121号前,B企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 。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 。假若减除比例为20%,则B企业房产税为3 000×(1-20%)×1.2%=28.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