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特殊规定有哪些

可以向法院起诉变更抚养关系 。存在下列情形要求变更抚养权的 , 法院会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变更子女抚养权的特殊规定有哪些】【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予支持 。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法律规定是什么【法律分析】: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 , 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 , 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 。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 , 如协议不成 , 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5、根据以上规定 , 只要具有上述任意一个条件 , 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离婚后 , 孩子由谁抚育 , 应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考虑 , 在这个前提下 , 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确定 , 协商不成 , 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后 , 父母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 , 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 , 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 , 只要没有违法事项和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 , 法律准许当事人作出协议变更 。总之 , 在出现需要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时 , 父母首先是可以私下协商 , 通过交流达成一直意见 , 直接变更子女抚养权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
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 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 , 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变更抚养权的法律规定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 , 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 , 愿随另一方生活 , 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5、根据以上规定 , 只要具有任意一个条件 , 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 , 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 , 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 , 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 , 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 , 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
离婚后 , 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