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后跑了是诈骗吗

错误认识并“自愿”处分财产,从而骗取数额较大以上公私财物的行为” 。借贷式诈骗与民事债权债务纠纷在表现形式上有很多相似之处,如都是以借款为名转移财产、到期无法偿还债务等等 。不能简单将借款后跑路等同于诈骗,更不能简单认定为诈骗罪 。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
借款后跑了算诈骗吗借款后跑了如果是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算诈骗,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没有上述行为不会认为诈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68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 。使用伪造、变造的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欠人钱跑了算诈骗吗既然说的是借款,说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债务人(借款人)跑了,无非就是逃避债务 。不是诈骗,属于民事纠纷 。1、暂时无力偿还债务,可以与债权人协商分期还款,延期还款或者减免债务 。2、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要起诉债务人,那么在起诉后,需要积极应诉,争取在法庭上达到分期还款或限期还款的目的 。3、如果对方不同意延期或者减免债务,法庭不予支持,会限期偿还全部债务 。如有能力偿还但拒不支付,债权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强制执行不会被关进监牢,因为民事责任涉及不到刑事问题 。4、债务人若实在无钱可还,即使对方打赢了官司,法院执行人员知道你没有钱是无法执行的 。只有在你有钱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法院才可以抓人(包括司法拘留或者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追究刑事责任) 。5、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借钱之后逃跑构成诈骗吗?借款后失踪,不一定构成诈骗罪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首先,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欺诈行为从形式上说包括两类,一是虚构事实,二是隐瞒真相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账,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该罪的基本构造为:行为人以不法所有为目的实施欺诈行为→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行为人取得财产→被害人受到财产上的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