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怎么办税务登记证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 , 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只需出示给税务局看下 , 复印件需3份并加盖公司公章) 。
3、公司公章、财务章、法人章 。
4、填写税务注册登记相关表格 。
5、公司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份 。
6、注册地房产证复印件及租赁协议复印件各三份(需加盖出租方公章 , 租赁协议需贴印花税) 。
7、会计人员上岗证、身份证复印件三份 , 照片一张 。
税务注册登记材料提交税务局 , 区税务局审核材料 , 审核通过后报市税务局审批 , 市税务局审批通过过 , 打印税务登记证 , 并将税务登记证下发至区税务局 , 最后领取税务登记证 。
税务登记证该如何办理呢?【青岛怎么办税务登记证】税务登记所需的资料如下:
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经批准的执业证书;
2、相关合同、章程和协议;
3、银行账户证明;
4.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
6、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 。
税务登记证怎么办理一、正面回答
税务登记证的办理方法:由办理人带公司营业执照 , 副本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这册资本评估报告;公司章程 , 合同 , 协议书;银行行号证明;业主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产权证明等证件和证明去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会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及时办理 。
二、相关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规定 , 县以上(含本级 , 下同)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
三、什么是税务登记证?
税务登记证 , 是从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 , 所颁发的登记凭证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 , 纳税人办理开立银行账户、申请减税、免税、退税等事项时 , 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纳税人应将税务登记证件正本在其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办公场所公开悬挂 , 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
四、总结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 , 实施属地管理 , 采取联合登记或分别登记的方式办理税务登记 。有条件的城市 ,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以按照“各区分散受理、全市集中处理”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 。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办理税务登记的 , 应当对同一纳税人核发同一份加盖国家税务局(分局)、地方税务局(分局)印章的税务登记证 。
税务登记怎么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程序为: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在领取营业执照或者有关部门批准设立之日起三十日内 , 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
2、提前准备以下材料:如纳税人设立时有关的章程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等 , 到税务机关领取税务登记表 , 并填写完整 , 和准备的证明材料一并提交;
3、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及时办理 。对于欠缺材料的 , 及时通知当事人补齐 , 如为分支机构的 , 还应提交总机构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之前已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的 , 应当提交原件 。
当事人应当及时办理 , 逾期办理会被罚款 , 税法上规定是处两千元以下罚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
县以上(含本级 , 下同)税务局(分局)是税务登记的主管税务机关 , 负责税务登记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和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以及非正常户处理、报验登记等有关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条
税务登记证件包括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其副本 。
扣缴税款登记证件包括扣缴税款登记证及其副本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