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滞纳金怎么算

所得税滞纳金的计算公式是: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滞纳金加收率(0.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所得税滞纳金的起止时间是缴税期满次日起直到实际缴纳之日止 。
滞纳金是对不按纳税期限缴纳税款的纳税人,按滞纳天数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款项,它是税务机关对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的一种措施 。
滞纳金特征是:(1)适用于负有金钱给付义务 。(2)义务人超过规定期限不履行义务 。(3)可以反复为之,具体表现为按日加收 。如按照税法有关规定,税务机关对不按规定期限交纳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就其拖欠税款,依法按日加征一定比例的罚金 。
滞纳金主要适用于税收领域,但不限于此 。其他管理领域凡存在金钱给付义务的,当相对人不履行义务时,都有采用滞纳金的可能,如环保的排污费等 。滞纳金措施既可以避免因义务人不履行义务使国家利益受损害,同时也能避免因直接施加于相对人使其权益受损,并能促使其尽快履行义务,因而可作为行政管理的有效手段 。
企业所得税滞纳金怎么计算根据2001年5月1日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滞纳金按天数计算,也就是每天按未缴税款金额的万分之五计算 。用公式表示:滞纳金=未缴税款金额*0.05%*滞纳税款天 。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
2、 在实际税收管理中,对于企业自查中,所补缴的税款同时也需要缴纳滞纳金 。如《安徽省国税稽查系统税务检查查前告知及纳税人自查自纠办法(试行)》第七条 对自查确认的应补税款,由纳税人在自查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自行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缴纳并按规定计算缴纳滞纳金,同时向主管国税局稽查局报送自查情况报告、《分税种分年度自查情况统计表》及相关完税凭证复印件 。
综上所述,企业所得税就是企业在达到国家的一定盈利标准后应该缴纳的税款,和其他的税收差不多,只不过它的范围比公司的要大的多 。而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就是有扣缴义务的人进行的倒扣代缴义务,若是不按时履行将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
拓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国务院令[1993]137号
第七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不得扣除:
(一)资本性支出;
(二)无形资产受让、开发支出;
(三)违法经营的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四)各项税收的滞纳金、罚金和罚款;
(五)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损失有赔偿的部分;
(六)超过国家规定允许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以及非公益、救济性的捐赠;
(七)各种赞助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各项支出 。
第八条
对下列纳税人,实行税收优惠政策:
(一)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实行定期减税或者免税;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给予减税或者免税的企业,依照规定执行 。
第九条
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其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同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有抵触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税收的规定计算纳税 。
第十条
纳税人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 。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 。
第十一条
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足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期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
第十二条
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款,准予在汇总纳税时,从其应纳税额中扣除,但是扣除额不得超过其境外所得依照本条例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 。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