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有标准 , 职工因工死亡 , 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 职工因工死亡 , 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死亡认定标准及赔偿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
1、劳动者因为工伤导致死亡的 , 劳动者的近亲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有需供养的亲属还可以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 。
2、丧葬补助金的赔偿标准为上一年度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六个月工资 。
3、一次性的工亡补助金的赔偿标准是以上一年全国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准 , 金额为人均收入的二十倍 。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 , 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四)患职业病的 。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见《工伤保险条例》第39条规规定 , 主要项目有: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 , 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 ,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工伤死亡赔偿有标准吗】(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 , 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 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
工伤因工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一、 丧葬补助金 :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 , 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四十八个月至六十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应享受以下待遇: 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 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 , 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 ,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 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 , 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 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 , 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 非因工负伤 死亡时 ,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 ,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 , 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 , 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 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 。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 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 , 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 。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 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 , 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 。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 ,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 , 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 , 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章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 ,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 , 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 , 并按下列规定 , 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 , 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 , 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 , 为死者本人工资50% 。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 。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 , 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 , 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 , 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 , 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 , 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 , 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第二十四条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 , 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 , 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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