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已批捕还能放人吗

检察院在作出批准逮捕决定,犯罪行为人被依法逮捕后,若在日后的关押期间,不符合羁押必要性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其近亲属或辩护律师可以申请解除逮捕羁押,变更其他的强制措施 。
【法律依据】
【检察院已批捕还能放人吗】《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检察院批捕后有可能放人吗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

检察院批捕后如果查实不应逮捕是可以放人的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
在我国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一、在我国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还能放人吗1、检察院批捕后,是不能放人的,由公安机关履行 逮捕 程序 。2、逮捕是最严厉的强制措施,会剥夺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因此需要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检察院 批准逮捕。检察院批准逮捕 。符合条件的,检察院应该批准,那么,检察院批捕是不能放人 。3、检察院批捕后如果 证据 不足是可以放人的 。还可以要求补充侦查,补充后依然不足的,可以不起诉并释放当事人 。二、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1、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时,由 立案侦查 的单位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签署后,连同案卷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 。2、检察机关根据《 刑事诉讼法 》规定的 逮捕条件 ,对公安机关移送的案卷材料、证据进行审查,检察机关采取办案人员阅卷,审查起诉部门的负责人审核,由检察长决定的方法进行审查 。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的审查批捕,应当交由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3、检察机关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分别作出以下决定:(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通知后,对于被拘留的对象,应当立即释放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 取保候审 、 监视居住 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如果公安机关不同意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复议 。如果公安机关的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 。在复议、复核期间,对于已经被拘留的对象,公安机关必须释放 。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批捕工作中,如果发现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有违法情况,如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等,应当通知公安机关予以纠正,公安机关必须纠正,并需要将纠正的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案件立案 后,检察院以证据不足决定不批准犯罪嫌疑人,并不等于没有犯罪事实发生,只要有犯罪事实,侦查机关就应当在 立案 后继续侦查,采取各种手段调查取证,最终取得充分确实的证据,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在我国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后,一般是不能放人的 。检察院下发批捕令后,公安机关依法履职逮捕程序 。针对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程序相关法律条例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需要逮捕嫌疑犯的情况下,可向检察院提请批准,一旦批准后,公安机关在一定期限内完成逮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