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杭州空气质量差( 四 )


三创建“安静小区” 。2006年共创建 43个“安静小区”,累计创建82个“安静小区” 。
四加强工业噪声治理和管理,巩固深化噪声达标区工作 。
五实施道路禁鸣,降低道路交通噪声 。
五、固体废物
1、工业固体废物
2006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546.09万吨,综合利用量524.54万吨,其中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10.23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4.29% 。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0.15万吨 。
2、生活垃圾
2006年市区生活垃圾产生量158.48万吨,通过填埋、部分焚烧,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率100% 。
3、危险废物
按国家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全市共办理危险废物交换、转移计划报批共1016家次,比上年度增加了49%,其中工业危险废物716家次,医疗废物345家次 。
2006年全市产生工业危险废物61774.98吨,无害化安全处置15607.45吨,企业储存待处置209.12吨,综合利用45988.32吨 。
2006年收集并无害化安全处置医疗废物8714.17吨,收集范围涵盖整个杭州地区的各医疗机构 。
4、措施与行动
建设杭州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该项目的安全填埋场部分于2006年3月22日全面恢复施工,完成库区清基,地下水导排系统、截洪沟、锚固沟建设和首层粘土碾压,防渗漏检测系统首层电极安装,首层土工复合排水网铺设及值班室、变电所、调蓄池土建、场内道路路基、挡土墙、护坡、平基降坡等工程建设任务 。
开展历史遗留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工作 。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已处置铬渣约7000余吨,为我市无害化处置历史遗留危险废物和修复污染土壤开创了先例,取得了实质性进展 。同时,开展了西湖文化广场废油渣污泥处置工作 。
建设杭州市第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为促进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确保环境安全,在建德市建设杭州市第二工业固体废物处置中心项目 。该项目已列入杭州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浙江省发改委已对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 。
六、辐射环境管理
1、基本情况
全市共有放射源应用单位167家,放射源917枚,其中极高危险源和高危险源共计197枚 。射线装置应用单位398家,射线装置1183台 。全市共有辐射工作单位542家,涉及辐照、水泥、热电、建材、医疗、造纸、勘测等各个领域 。
2006年,我市购买、转让放射源118枚,收贮27家辐射工作单位闲置、废弃放射源46枚,放射性废物24桶 。
2、措施与行动
一是组织开展了放射性同位素专项执法检查和射线装置调查摸底工作,进一步摸清底数 。我市下发了《关于开展放射性同位素专项执法检查和射线装置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开展了企业申报登记、管理部门地毯式排查核实等多种形式的排查工作 。
二是加强监督管理与执法检查 。我市开展杭州市2006年辐射环境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和辐射安全监管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和市卫生局多次对辐射工作单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确定了75家辐射工作单位为市级重点辐射工作单位,通过加强对重点辐射工作单位培训和执法检查,强化我市放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管理 。
三是开展辐射安全许可证集中换证工作 。我市已有116家辐射工作单位办理了《辐射安全许可证》,254家辐射工作单位持有有效的《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有100余家辐射工作单位正在进入申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程序 。
四是切实做好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和验收工作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级审批的意见》文件精神,目前我市共审批销售、使用Ⅳ、Ⅴ类放射源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的丙级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医用X射线装备类等建设项目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119项 。
五是协调解决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埋存点的安全隐患问题 。经过多方努力,将浙江大学之江学院60年代遗留在山洞内的放射性同位素及核废料全面收贮 。
七、生态环境保护
为加大生态市建设推进力度,2006年,市委、市政府将“生态市建设”列为新一轮“十大工程”之一,并在原来每年不少于4000万元生态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又新增加5000万元的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市人大对2003-2005年《加快推进杭州市生态市建设的决议》实施情况进行了全面考察和绩效评估 。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市按照生态市建设规划要求,以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为龙头,以 “1250” 生态建设工程、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及生态乡镇、村创建为抓手,扎实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绩 。目前,5个主城区、8个县(市)、区及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已全部完成生态建设规划;全市143个乡镇、55个街道中有142个乡镇、32个街道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并通过了论证;3686个村中有1342 个村编制了生态建设规划 。2006年,12个乡镇获得“全国环境优美乡镇”称号、8个乡镇获得省级生态乡镇称号、19个乡镇获得市级生态乡镇称号、19个村获得市级生态村称号 。至此,全市已建成县(区)级生态村358个,市级生态村40个,市级生态乡镇(街道)28个,省级生态乡镇15个,全国环境优美乡镇14个 。继杭州市主城区、富阳、临安、淳安、建德建成“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或“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后,桐庐县又获得“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命名,至此,我市已实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一片绿” 。2003-2006年我市连续四年在浙江生态省建设工作考核中获优秀等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