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物权法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

新物权法房屋产权的规定:
第39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
第40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
第70条: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
第71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
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哪几条啊?物权法上有关房屋所有权的规定具体有以下几条:1.《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2.《物权法》第四十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3.《物权法》第七十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4.《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5.《物权法》第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6.《物权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 。7.《物权法》第七十九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 。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水箱等共有部分的维修 。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公布 。8.《物权法》第八十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
物权法确认房屋所有权如何规定的法律分析:不动产物权的设立以登记为准 。房屋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一是原始取得,二是继受取得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 。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新物权法房屋产权是如何规定的】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