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收取物业费滞纳金合理吗

物业公司没有权利收取滞纳金 , 但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 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 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 ,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物业费有滞纳金合法吗物业收滞纳金是不合法的 , 法律没有给予物业收取滞纳金的权利 。虽然业主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 但是如果业主不按期缴纳物业费 , 物业公司也只能催缴 , 要求业主在合理的时间内缴齐 , 如果超过催缴给的期限业主还是不缴纳的 , 物业公司可以起诉业主或者申请仲裁 , 但是不可以私自收取滞纳金 , 更不可以停水停电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 , 业兄槐腔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 , 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羡衫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 , 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 , 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明派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
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根据合同法 , 滞纳金应该属于应付未付的违约金 。
如果合同中明确业主逾期多长时间交纳物业费 , 物业公司可以收取一定比例的滞纳金 , 那么物业公司就有了收取樱灶拿滞纳金的法律依据 。因为《物业服务合同》是受《合同法》保护的 。如果合同中没有辩游明确规定收取滞纳金的条款 , 物业公司就无权收取滞纳金 。
物业所收的滞纳金和所谓“逾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给予经济制裁”是截然不同的 , 前者是基于物业合同的违约责任 , 后者则是行政处罚措施前为平等主体间的自己责任后为行政管理 。目前我国未专门规定此问题 , 那就应该使用合同法违约金的规则 。即 ,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脊搭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 还应当履行债务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 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 ,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 , 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 , 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 , 还应当履行债务 。
小区物业费收取滞纳金合法吗法律主观:
物业费拖欠很多物业中心都会要求业主缴纳滞纳金 , 那这个滞纳金收取是否有法律依据?接下来由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方面的知识 , 欢迎大家阅读!物业费滞纳金合法吗物业费滞纳金合法 。用户不按时交纳手机费 , 通讯公司可以立即对用户采取“停机”措施 , 但用户不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 , 物业公司却无法对用户采取“停住”措施 , 以致收费难几乎成为许多小区物业公司共同的烦恼 。由于物业费不能及时收上来 , 不少小区的物业公司甚至面临难以为继的困境 , 被迫撤出某某小区的事情屡见不鲜 。尽管有些小区物业管理本身存在问题 , 但业主应该通过业主委员会向物业公司提出来 , 通过正当渠道加以改进解决 。那种以不交物业管理费来惩罚物业公司的做法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良策 , 最终受害的还是业主自己 。当物管人员来收取物业费的时候 , 倘若每个业主都说“不是不交只是暂时不想交” , 那物业公司还如何开展规范化的日常管理?小区的业委会是业主选举产生的 , 业主有义务认真执行业委会作出的各项决定 。既然物业公司与业委会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有关于逾期不交物业费收取滞纳金的约定 , 那么业主就应该自觉遵守 。即使《物业管理条例》没有关于物业公司可以收取滞纳金的具体规定 , 但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粗谨约金” 。所以应该可以作为物业公司有权收取滞纳金的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 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 , 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 , 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 , 从其约定 , 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 , 物业岁皮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 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 , 也提岩雀基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 , 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