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回债务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但是现实中总有一些倒霉的人,钱借出去之后欠款人死了 。那么债务人死亡如何讨回债务?
在处理债权债务继承纠纷案件方面 , 我们具有十分丰富的经验 。首先 , 我们来分析一下什么样的借条具有法律效力 。从法律角度来说 , 债务人出具的注明金额的借条是一种书面凭证 , 表明了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借条 , 类似于借款合同 , 应该包括债权人债务人的姓名、借款种类币种及数额、借款还款日期、违约责任等要件 。但是日常生活中只要具备债权人债务人姓名、借款金额及日期等主要要件 , 意思表达无歧义 , 且不违反强制性法律规范的借条就具有法律效力 。
其次 , 如果借条上有担保人 , 债权人追讨欠款的顺序是怎样的?如果担保人在债务人之前死亡有无影响?
担保人一般被等同于保证人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 , 首先 ,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时候 , 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保证责任 。也就是说 , 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完毕 , 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 , 也可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不管债务人是否具有实际履行的能力 。两者在对债权人履行债务方面无顺序和主次之分 。其次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 , 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 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的 , 保证责任免除 。所以 , 如果案件中没有提及保证期间 , 那么债权人在还款期限届满的半年内 , 可以向债务人或者保证人主张债权;如果半年内没向保证人主张 , 其保证责任就免除了 。
而对于担保人去世后债务如何清偿 , 目前法律中没有明确规定 。在司法实践中 , 通常分两种情况来分析 。如果担保人也即保证人 , 在还款期届满之前死亡 , 因保证责任还没产生 , 故保证人无需承担保证责任 。若保证人在还款期届满后死亡 , 需要用其遗产来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可以推出保证人是在保证期间死亡 , 那么依旧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 不会有影响 。最后 , 债务人死亡 , 债权人如何追讨债务 。如果债务人是有配偶 , 那么首要区分债务是属于债务人的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 。若为个人债务 , 《民法通则》第213条明确规定“作为被执行的公民死亡后 , 以其遗产清偿债务” 。若为夫妻共同债务 , 那么债务人的配偶应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