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工因工受伤领取工伤保险赔付后企业还需要承担费用吗?


聊城2023员工发生意外领取工伤保险赔付后,企业还需承担的费用有:
一、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聊城职工因工受伤领取工伤保险赔付后企业还需要承担费用吗?】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 , 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三、住院期间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安排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