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工伤保险调整标准(更新至2023年)
(一)伤残津贴
1.按伤残等级调整 。
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9元 , 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5元,三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00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90元 , 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81元 。
2.按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调整 。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 , 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2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3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 , 再增加40元;满30年及以上的,再增加50元 。
五至六级伤残职工,退出工作岗位前工作时间不满10年的,再增加10元;满10年不满20年的,再增加20元;满20年不满30年的 , 再增加30元;满30年及以上的 , 再增加40元 。
(二)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每人每月调整到3786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调整到3029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每人每月调整到2272元 。
本次调整中各护理等级生活护理费高于以上数额的,不作调整 。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46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39元,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再增加6元 。
信息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点击查看)
【甘肃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甘肃省工伤保险待遇】>>2023甘肃省工伤保险有关待遇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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