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

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

【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保待遇和报销比例】台州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医保待遇和报销
1、参保人员在市内参加公立医院改革的一级及以下基层卫生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60%;
其他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2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报销比例为10% 。
各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中草药报销比例为50% 。
2、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参保患者在参保地基层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费用报销比例为60%;参保地二级、三级医疗机构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50%、10%;在参保地指定药店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 。
3、参保人在两定机构就医、购药时,凭社会保障卡、医保电子凭证直接刷卡报销合规医疗费用 。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刷卡结算的按自费处理,不再另行办理门诊费用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