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丹东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需要什么材料】丹东港澳居民回内地定居落户办理材料
1.出入境部门批准定居港澳地区的原内地居民回内地定居通知书 。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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