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韶关市新丰县最低生活标准 韶关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一、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农村低保标准: 624 元/人/月;
2.城镇低保标准: 857 元/人/月 。
二、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
【2023韶关市新丰县最低生活标准 韶关市最低生活保障线】1.农村低保补差标准:326 元/人/月;

2.城镇低保补差标准:676 元/人/月 。
三、特困供养人员(五保)标准:
1.农村特困供养标准: 999 元/人/月,年供养标准每人 11988 元;
2.城镇特困供养标准:1372 元/人/月,年供养标准每人 16464 元 。
补充:韶关市其他区、县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