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申请条件
1、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家庭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
(一)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本市常住户口3年以上;
(二)无自有住房或未租住公有住房;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
单身人员,除应当符合前款条件外,申请租赁公租房时,年龄应满30周岁,离婚人员离婚时间须满一年以上 。
2、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租赁公租房:
(一)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
(四)本人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租住公有住房,父母自有住房或租住公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 。
【秦皇岛申请公租房需要什么条件和资料】3、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来秦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或累计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
(二)已与用人单位签订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以下;
(四)在本市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
(五)非本市的户籍证明 。
二、申请资料
1、本市家庭申请租赁公租房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申请,按照《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秦皇岛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三)月收入证明;
(四)婚姻状况证明;
(五)住房情况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对审核无异议的家庭,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发放《秦皇岛市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资格证》(以下简称《资格证》),顺序号由信息系统自动生成 。
2、新就业职工和来秦务工人员申请租赁政府产权公租房的,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单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出书面申请,按照《秦皇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资格认定,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秦皇岛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二)申请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三)申请单位出具的担保书和申请人员的收入证明;
(四)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
(五)组合租赁方案 。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
对审核无异议的人员,由申请单位根据被批准的人员名单,重新编制组合租赁方案后,报住房保障部门实施轮候配租 。
- 石家庄高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入口在哪 石家庄高新区人才住房申请入口
- 石家庄人才公寓管理办法 石家庄人才公寓哪些原因会导致退房
- 住房公积金申请如何写 住房公积金申请怎样写
- 公司对账差1分出动5名会计帮核对 公司对账差了一分钱 怎么处理
- 彦希哪个公司的艺人 彦希能出道吗
- 400的公办二本有哪些 公认最好的二本大全
- 石家庄高新区人才公寓退房办理流程指南
- 代缴社保合法吗 找公司代缴社保违法吗
- 2023考研成绩查询时间 最新考研公布时间分享
- 2023年11月天津市小客车增量指标竞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