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操作 诉前财产保全步骤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操作 诉前财产保全步骤

【诉前财产保全如何操作 诉前财产保全步骤】
诉前财产保全的操作步骤如下:首先,申请人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申请人注意并且要提供相应的担保 。然后 , 人民法院对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 人民法院必须在接受申请后的48小时内作出裁定 , 并且立即开始执行诉前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 , 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