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新一轮失业保险申领攻略 鞍山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鞍山市新一轮失业保险申领攻略 鞍山失业保险领取流程

一、返还对象
此次返还对象为在我市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
二、申领条件
1.2022年1月至12月期间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无欠费情形 。
2.2022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及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20% 。

注:死亡、退休、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主动辞职、违反法律纪律辞退、调离原单位等人员不纳入计算范围 。
3.正常开展经营活动且生产经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诚信守法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
4.财务制度健全 , 运行管理规范 。
三、返还标准
【鞍山市新一轮失业保险申领攻略 鞍山失业保险领取流程】1.中小微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照30%返还 。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执行,按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
四、申领指南

采取“免申即享”和“自主申报”相结合的方式 。
1.“免申即享”无需申请直接拨付至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 。
附:首批“免申即享”的10681户参保单位名单
2.未在“免申即享”名单内的参保单位,自评符合享受稳岗返还政策条件的 , 可以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主申报 。
注: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可于2023年12月31日前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超过申领期限将不再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