宽甸广源热供热收费通知最新 宽甸广源热供热收费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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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费和报停业务的通知
宽甸集中供热用户:
我公司定于2023年8月15日开始办理2023-2024年度采暖期供热缴费和供热报停业务,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供热费收取时间及缴费方式:2023年8月15日开始至2023年11月30日截止,热用户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缴费 。缴费方式:现金、银行卡、微信扫码支付、微信生活缴费、自助缴费机 。收费时间:每天早8:30至下午4:00,收费高峰期间(9月—11月)周六、周日、午间不休息连续受理用户缴费业务 。


停供、恢复供暖业务办理时间: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 。停供和恢复供暖用户持“房屋产权人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相关手续 。往年办理过停供的用户,今年继续停供,仍需到我公司营业厅办理当年停供手续 。没有到供热公司办理停供手续的,将被视为采暖,收取当年热费 。往年报停用户,今年需要供暖的,9月30日前交纳热费,并在营业厅办理恢复供暖登记手续 。(恢复供暖联阀需7-10个工作日)望用户尽早办理 , 以免影响正常采暖 。【宽甸广源热供热收费通知最新 宽甸广源热供热收费通知】

违约金约定:根据《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及我公司与用户签订的用热协议第四条之约定 , 12月1日开始对未按约定期限足额缴纳热费的,除应补齐热费外,还需缴纳热费逾期违约金 。热费逾期违约金从欠费年度12月1日起计算至用户交纳所欠热费的前一日止 , 每日按欠费金额的0.1%计算 。往年欠费用户同样适用以上规定,同时,我公司将按照《辽宁省城市供热条例》相关规定对往年欠费用户有权采取停热措施并通过人民法院追究用户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