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工伤认定后 , 其发生的工伤医疗费用 , 凭工伤认定结论、出院小结复印件、医疗费用明细清单、有效报销单据,由单位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
【工伤医疗报销吗 工伤如何报销医疗费的】(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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