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鞍山市医保有哪些待遇

鞍山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鞍山市医保有哪些待遇

一、住院起付标准
1.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900元,第二次及以后起付标准降低至700元;
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7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起付标准降低至500元;

3.二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400元 , 第二次及以后起付标准降低至200元;
【鞍山市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鞍山市医保有哪些待遇】4.一级定点医疗机构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200元,第二次及以后起付标准降低至100元 。

二、住院报销比例
1.特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65%;

2.三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70%;
3.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为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