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租房公开配租房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厦门市公租房公开配租房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

公开配租申请对象
本批次申请对象为在厦稳定就业的无住房职工 , 由职工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或“承租单位”)作为申请单位统一申请房源 。
申请条件
参与单位集体申请的职工须符合以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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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ǘ?┥昵胫肮びΦ庇肷昵氲ノ磺┒?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者其他用工关系的合同,且在申请单位缴交社保 , 社保归属地为厦门市 。
【厦门市公租房公开配租房源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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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昵胫肮さ纳缁岜O詹伪=煞亚榭鲋っ髟???痈巧绫V行幕蛩拔窬终拢?,费款所属期为本批次申请受理截止日前一个月至当月 。
上述申请材料由申请单位按以上要求整理后统一提交申请,运营企业不面向职工个人收件 。
申请审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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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按本方案要求,在规定的申请时间内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网址:www.xm-gzf.com)向安居集团下属子公司厦门住房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房租赁”)在线提交上述申请材料 。
具体申请流程详见附件《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2023年第十二批申请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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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房租赁根据本方案要求,在申请受理截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材料审核,审核结果将在安居集团及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进行为期3日的公示 。申请单位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厦房租赁提交书面复议材料 。

配租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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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厦房租赁根据申请单位通过审核的申请职工人数确定配租房源指标 , 申请单位根据配租房源指标 , 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完成在线选房以确定承租房源 。为确保公平分配,每个申请单位所选房源不得超过50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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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根据选房结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职工实施配租,并及时通过厦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平台在线提交入住人员备案信息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人员备案信息的,视同自动放弃本批次所选房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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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房租赁根据选房结果及入住人员备案信息,分别与申请单位及备案入住职工签订单位租赁合同、个人租赁合同 。若申请单位或备案入住职工未按照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申请,并须向厦房租赁提交《厦门市市级公共租赁住房放弃声明书》 。
(四)组织交房
承租单位按照厦房租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组织到项目所在物业服务单位办理交房手续 。
(五)剩余房源
批次租赁结束后 , 房源有剩余的,厦房租赁在安居集团公示剩余房源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