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铁东区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鞍山铁东区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

鞍山市铁东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申请应符合条件
1.具有本区城市户籍 。
2.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以上 , 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3.申请人家庭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可支配月收入低于鞍山市政府前一年公布的中等偏下标准 。

4.申请家庭的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
注意: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为低保家庭及低保边缘户家庭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重度残疾家庭作为本次公共租赁住房分配优先安置对象 。
【鞍山铁东区低收入家庭申请公租房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