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大学毕业后可以继续交居民医保吗

淄博大学毕业后可以继续交居民医保吗

大学毕业后回到淄博还想缴纳居民医保的,需要将大学期间的医保缴费历史由原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开具居民医疗缴费凭证转回淄博 。并将中断全部补齐后可享受医保待遇 。如不转回淄博,则6个月过渡期后方可享受待遇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含居民生育住院)、门诊医疗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

【淄博大学毕业后可以继续交居民医保吗】住院医疗待遇

城乡居民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 , 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 。
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
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减半,第三次及以后住院的,取消起付线 。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在指定优惠就医医院住院的,医疗费用取消起付线 。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 , 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60% 。
普通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在一个年度内,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元,参保人本年度内门诊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 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普通门诊统筹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