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各区县工伤鉴定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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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本级及各县(区)伤残等级鉴定业务咨询电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586号 《工伤保险条例》
2.《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21号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4.豫劳鉴〔2012〕6号 《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申报材料
鉴定标准
GB/T 16180-2014 《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鉴定范围和条件
【开封各区县工伤鉴定业务咨询电话及地址】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 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