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单建统筹人员可以享受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吗

泰州单建统筹人员可以享受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吗

问:泰州单建统筹人员可以享受职工医保补充保险吗?
答:可以 。在每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我市单建统筹人员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者医保卡就近至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参加职工医保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为60元/年),费用缴纳到账后从次年1月1日起开始享受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


拓展:补充医疗保险
与基本医疗保险不同,补充医疗保险不是通过国家立法强制实施的,而是由用人单位和个人自愿参加的 。是在单位和职工参加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后,由单位或个人根据需求和可能原则,适当增加医疗保险项目,来提高保险保障水平的一种补充性保险 。

基本医疗保险与补充医疗保险不是相互矛盾,而是互为补充,不可替代,其目的都是为了给职工提供医疗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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