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茂名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茂名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
【茂名劳动仲裁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的区别】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本会认为有必要 , 凡案件争议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适用简易程序,由仲裁员组成一人庭审理案件;案件争议金额超过300万元的,适用普通程序,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三人庭审理案件 。

茂名仲裁委员会为了更好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 敬请您在订立合同时,加入如下规范的仲裁条款: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请茂名仲裁委员会按照该会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 , 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