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今天给大家说说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补贴政策有那些?申报高企的时候需要那些材料呢?今天给大家整理好了资料,一起来看看吧,感兴趣的可以联系我咨询 。
厦门高企申报补贴政策是:
(一)经认定的国家级高企,减按15%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二)原经济特区内(思明区、湖里区)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且新认定的国家级高企,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纳税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2免3减半”(国发〔2007〕40号) 。
(三)国家级高企市、区两级财政奖励:《关于进一步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扶持政策的通知》对国家级高企奖励对象进一步扩大了范围,包括新认定、重新认定及外地迁入的国家级高企 。具体奖励标准:
1.对首次认定及重新认定通过的国家级高企给予10万元奖励 。
2.对于上年度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首次通过国家级高企认定,叠加后给予30万元奖励;通过重新认定,叠加后给予20万元奖励 。
3.对资格有效期内,整体迁入我市且迁入后一年内或迁入后的下一个会计年度营收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的国家级高企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市级搬迁奖励 。
各区财政按照不低于1:1进行配套奖励,区级财政奖励详见各区出台的扶持政策 。
【厦门高新技术企业补贴政策】
(四)认定为国家级高企,可享受纳税增量奖励、孵化高企奖励、骨干员工落户、承担重大科技项目补助等优惠政策 。
(五)国家级高企申报市科技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高科技型企业人员投资落户支持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享受科技保险补贴及科技局联合商业银行开发的纯信用“国高贷”等定制化科技金融产品 。
(六)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国家级高企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
申报高企材料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材料》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3、厦门市2022年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承诺书
4、登陆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截图打印基本信息(须含经营范围等信息);企业在近三年发生名称变更的须附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准予变更通知书
5、厦门市国家级高企认定申报企业经营活动基本信息表(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
6、企业自测所属高新技术领域一览表
7.知识产权情况
8、企业主要产品(服务)与知识产权支持作用情况
9、参与制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情况表
10、企业科技人员情况(须与在线打印的申请书之“人力资源情况表”相符)
11、国家级高企认定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原件(须由有资质的高企认定中介机构出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名单可在市科技局官网或市高新协会网站通知公告中查询
12、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复印件(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审计单位营业执照、执业证书、资格证书及会计报表附注)
13、企业自行出具的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情况说明书(参照市高企认定办公布的统一范本填写,加盖企业公章)
14、从市税务局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加盖税务部门印章,不可直接提供税审报告)
15、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情况
16、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情况
17、委托外部研发情况
18、接受外部委托研发情况
19、企业技术创新、实力证明材料
20、专项报告
厦门应届生人才补贴政策2022
申请对象
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
申请条件
1、具有厦门户口;
2、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超过30周岁;
3、在毕业当年度12月31日前经市组织、人社、教育部门核准人事关系入厦;
4、申请时自引进之日起在厦缴纳社会保险费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并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申报单位 。
补贴标准:10000元/人(不超过30周岁)
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提供的本人账户 。
特别注意:
1、2021年7月1日起新引进到厦门市辖区范围内企业和市、区(园区)属事业单位(不含参公事业单位)的人才,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予以一次性补贴(本地+外地高校都能领);
2、2021年7月1日之前的新引进的人才,符合补贴条件且仍在申请期限内的,按照原有标准执行:厦门本地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每人1万元给予一次性补贴(也就是2021年7月1日前引进的外地高校本科毕业生不能领取哦)
申请流程
1、申请:
(1)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使用我市现有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系统,毕业生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 。
(2)用人单位需审核个人学历、年龄、户口、人事关系、社保缴交时间、申请时限等相关条件,确认无误后,通过市人社局网上办事大厅(单位网厅)中的“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栏目网上提交,申报单位采取网络系统申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 。
(3)具体操作流程:
首次申报的单位需填写“单位基本信息”,并上传带有收款国库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或印花税的银行缴税凭证后上报审核 。审核通过后若无变化,新增申报不需要再次填写 。
填写申报人才信息,在线打印《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申报表》,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系统,完成后点击上报 。
2、受理:市人社局、教育局、各区人社局以及园区管委会受理申请 。
3、审核:各受理部门按季度汇总审核生活补贴申请 。
4、公示:各受理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公示 。
5、发放:经公示无异议的,各受理部门发放生活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