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公司是一个月28天制,它符合劳动法吗

不符合 。劳动法的规定,每个工作日8小时,即全月平均工作日20.83天 。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
第九十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 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 , 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 。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 , 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
扩展资料:
劳动部门:已下达“限期改正指令书”
来自东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的通报显示,烨隆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高红飞 。根据举报内容 , 18日,执法人员对烨隆公司及负责人进行了调查 。
烨隆公司目前共有129名员工,其中正式员工34名、公司自招学生工28名、另有67名学生工经过一名工头莫某(广西桂平人)介绍进入烨隆公司工作 。经过监察员初步核查员工身份信息,发现有7名学生工年龄不满16周岁 。
目前 , 执法人员已经对烨隆公司下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要求烨隆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该7名学生工,按法定标准结清该学生工工资,并将学生工送回其户籍所在地交由其父母监管 。
陈钧和还告诉采访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接下来,劳动分局监察员将继续跟踪处理该案件 。
【请问:我公司是一个月28天制,它符合劳动法吗】
新华网——不满严重超时加班学生打暑期工离职却拿不到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