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一、购置的设备当然可以税前扣除 。
二、购置符合规定的专用设备可享受抵免所得税优惠政策 。
具体情况如下: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及实施条例第一百条相关规定,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规定《目录》的专用设备,该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的设备必须是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企业购置的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数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所得税税款 。根据财税[2008]48号文件,企业利用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如果企业利用财政拨款购置专用设备的投资额 , 不得抵免企业应纳所得税额 。
1.自2008年两税合并实施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被废止失效,而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中对于税前扣除的规定却极为简单: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铂略咨询调查分析 , 这一规定在2008年引起了造成了诸多税企争议 。
【根据新所得税法企业当年购置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可否税前扣除?】
2.何谓合理?何谓与取得收入有关?这让跨国企业的财税经理人们大感踌躇 。有鉴于此,国家税务总局拟在2014年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