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如何解释?】
在英美法系国家 , 合同通常按照合同当事人的意图通过其简单的措辞的内容进行解释,如果是书面的,合同本身四个角之外的任何证据都不能用于解释目的它所创造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如果合同语言可能有不止一种解释,则可以采用其他证据来帮助解释双方的意图 。
如果合同不是书面的 , 法院可以要求合同当事人提供证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通信以及当事人可能已经执行的任何先前合同,以确定当事人的意图 。
其他规则是,具体条款优先于一般条款,对合同起草人的含糊之处进行解释 , 并且以使整个合同生效的方式将合同的个别条款与其其余条款一致地解释 。
最新合同法释义事实是,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的确既有区别又有联系 。关于它们之间的区别,举其要者,表现在如下几点:
一、法律系针对多数人的,合同原则上仅仅拘束着双方当事人,因而,在解释合同时,通常可以顾及意思表示受领人独特的理解能力,而解释法律则不允许进行类似的顾及,以免可能依据不同的人的理解可能性而赋予法律不同的意义 。
二、凡是法律均有其目的,法律目的是最重要的解释标准 。在合同解释中,将目的作为解释标准时必须十分谨慎 。由于一方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未必是另一方所追求的目的,目的并不能直接决定合同的内容 。
三、由于法律调整的是多数事例 , 在法律为无效时,法律秩序乃至社会秩序大多会遭到严重破坏 。相反 , 合同往往仅局限在双方当事人的范围内,而且只关系到某个特定的客体,因此合同无效并非不可承受 。由此差异决定,法律解释适用的一些规则,在解释合同时并不适用,或者不明显适用 。最突出的是法律的合宪性解释 。在对法律可以作出多种解释的情况下,应优先采用符合宪法精神的那种解释结果,即使这种解释结果与法律制定者的意思相违背,亦然 。相反,在解释合同时,符合法律的解释原则或符合善良风俗的解释原则,至少并不具有像合宪性解释那样的确定性适用 。诚然,对于某种类型的合同,即已经履行的长期债务关系,人们也竭尽全力要避免无效后果的发生 。
四、填补法律漏洞,或用类推适用的方法,或用目的性限缩的方法,或用目的性扩张的方法等,不会用任意性规范填补漏洞 。与此不同,对合同漏洞的补充,时常要援用任意性规范 。关于合同解释与法律解释之间的共性,例如,两者都奉行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历史解释等原则,都有填补漏洞的现象 , 解释时都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 践行公平正义等 。
因此,当某个合同纠纷发生,当事人对于某个或某几个条款的含义发生认识上的分歧,裁判者处理该案时,胸怀公平正义,目光巡视于该合同案情与法律规范之间的过程,至少离不开对于合同予以解释和对于法律规定进行解释,而且 , 这种解释活动往往是交互进行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九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
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
法律分析:其一为解释规则顺位次序的确立 。规定的文义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习惯解释及诚信解释之间为并列关系,如当事人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发生争议,则可以在综合考量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自由选择适用如上任一或多种解释规则 。采取了“顺位+并列”“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相结合的立法模式 , 即文义解释规则与其他解释规则之间是顺位关系,而其他解释规则相互之间则是并列关系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首先且必须采取文义解释规则来确定该条款的含义 , 并可以辅之以体系解释、目的解释等解释规则中的一种或多种 。其二为合同存在多个文本且使用词句不一致时,由单一性解释向多样性解释规则的过渡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六条 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 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 。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 。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 , 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 , 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
- 工程合同管理步骤有哪些
- 包工包料装修合同范本
- 排骨炖窝瓜如何做
- 如何跑步可以配合增肌增重的健身训练?
- 劳动合同法司法解释一二三四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 在上海只有三万元本钱应该如何创业?
- 如何使用手机上的NFC功能
- 电脑音响如何连接使用?
- 梨树品种层出不穷,种植户应该如何选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