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劳动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职工可以要求公司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合同续签注意事项是什么?
1、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续签有关事项、自动顺延 。
2、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左右,HR应当了解员工意向 。先征求员工意见是否续签 , 协商续签合同事宜,避免不续签的补偿金 。
3、协商续签合同的期限、报酬、特别约定等,充分沟通 。
【员工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4、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各条款确定后,双方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 。
5、建议:将劳动合同起始期限统一调整到1月1日至12月31日,便于统一操作,避免漏签、遗忘,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双倍工资或无固定期劳动合同风险 。
二、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终止
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 ,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
三、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1、是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即告终止,这主要是针对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而言的;
2、是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条件出现,劳动合同也告终止,这种情况既适用于有固定期限和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也适用于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这种终止属于约定终止 。
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
劳动合同终止,意味着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确定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已经结束,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办理终止劳动合同的有关手续 。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 ,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
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符合《 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规定的劳动者提出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提出续订合同,用人单位 不续签合同 终止的 , 属于违法 终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劳动者要求继续 履行劳动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 不能继续履行 的,用人单位应当 经济补偿金 的二倍 支付赔偿金。其他情形,是否续签是双方自主权 。但用人单位不续签合同终止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五)款、第四十七条、第九十七条、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2008年1月1日起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经济补偿金 , 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支付,不满半年的按半年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