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收到公司强制解除合同后需要怎么做

员工收到单位下发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要及时到单位办理工作交接手续,离职手续,去财务部门结算工资和经济补偿金,到人事部门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和社保关系转移手续,这样就可以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了 。
一、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怎么做?
收到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当事人不去办理的:
1,当事人合法权益,比如说经济补偿金等(因当事人原因被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很难得到保障;
2,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的,一般需要在一年之内提出劳动仲裁,如果当事人一直不处理,可能错过申请时效;
3,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当事人的社保等,不能转到新的就业单位,或者自行缴纳;
4,如果用人单位是用快递等方式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对方在寄出60日后,不管当事人是否去办理,都可以视为已经送达,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
二、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如何送达?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的送达,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交给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的行为 。它的意义在于它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发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一项重要义务 。一般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之日即为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
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 。
然后,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若没有这份证据,则即使采取公告方式送达,也是无效的 。在获取未邮寄送达的证据后,方可采取公告的方式予以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 。
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该通知书当面交给员工本人,如果员工拒绝签收,用人单位需要做好记录 。也可以选择邮寄的方式送达,通过邮局向劳动者寄送通知书 。劳动者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之后,可以去公司办理离职手续 。
公司无理由强迫辞退,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 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如果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相关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其实这样的行为本身就会对劳动者的利益造成损害,此时劳动者向单位申请离职也无可厚非 。但这样的情况下,作为劳动者可能更关心的就是,双方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的话,是否可以获得补偿?现在就让小编来为你解答疑惑 。
一、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有补偿吗
1、没签书面劳动的合同双倍工资差额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 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
没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适用1年的诉讼时效,自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日起算,可能会不支持双倍工资;但是经过再起诉到合肥法院,判例认为诉讼时效自提出解除劳动关系时起算 。所以即使仲裁委以超过诉讼时效不支持双倍工资,起诉到法院后也会支持 。
2、没签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3、没有缴社保、加班工资、年休假
公司违反法律规定 , 没有缴纳社保,未支付加班工资、未放年休假的,可在劳动仲裁时一并主张 。
二、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收集证据?
第一 , 不要等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才去收集证据,要在劳动纠纷发生前,就注意收集那些可以用于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 。
劳动者在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往往还缺乏维权意识,不懂得在平时工作时一有机会就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有力证据 。
通常可以认定为用人单位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
第二,在收集那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时,要掌握取证的实务技巧,并且在取证的过程中千万不要打草惊蛇 。
结合上述内容,要是没签劳动合同强行离职的话 , 可以向单位主张补偿 。不过这个时候涉及到的补偿可能是多方面的,就包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和离职方面的补偿 。具体的内容小编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有需要帮助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的专业律师 。
可以 。
【员工收到公司强制解除合同后需要怎么做】
现如今,公司和员工都会确立非常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从而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 。虽然法律会保护员工和公司的权益,但并不意味着所有公司都会和员工和平解约 。一部分公司采取无理由强制辞退员工的行为,从而使公司获得更加良好的发展机会 。可是公司的这项行为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员工可以采取劳动仲裁的方案,维护个人合法权益,减少劳动纠纷,获得补偿 。
公司辞退员工,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补偿员工一般情况下,大部分公司辞退员工时 , 公司都会给予员工适当的补偿和三个月的工资 。一方面是因为三个月的工资对于被辞退的员工来说非常重要 , 保证员工在一段时间内获得更加良好的招聘 。另外一方面是因为补偿金会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进行发放与制定 , 任何公司都不可以强制辞退员工 。
如果员工在工作期间,努力完成工作内容,最后却要面对被辞退的状况 , 而且还是无理由强制辞退 。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请,并且提供相对应的离职信息和离职办理手续 。某一种程度上,劳动仲裁委员会会依法根据双方的行为制定良好的解决方案 。大部分公司绝对不希望与员工在劳动仲裁委员会上见面,毕竟,信息公开透明,一旦公司与员工闹上劳动仲裁,部分应聘者就会谨慎选择该公司的岗位 。
总的来说,各大公司不应该抱有侥幸心理 , 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尊重员工的选择 , 才是一家公司应该呈现出来的形象 。无理由强制辞退员工本就不合法,员工需要依法维权 , 不应该选择忍气吞声 。更何况,公司和员工理应保持互相信任的状态,绝对不应该出现违反劳动法等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