伽师总场始建于1958年3月 , 隶属于自治区农垦厅,行政为地区级建制,下辖一、二、三、四、分场,1959年11月经喀什地委、行署批准,在伽师县卧里托克拉克乡第六、七大队的基础上组建了五、六分场 。1962年1月五、六分场合并为五分场,1971年3月划归伽师县管理时,五分现从伽师总场分离,成立了伽师县玉代里克乡,伽师总场也更名新疆地方国营农场伽师县总场 。1974年7月划归喀什地区农垦局管辖,1976年12月划归克孜勒苏自治州农垦局管辖,1980年7月划归喀什地区农垦局管辖,1982年4月至今划属新疆兵团农三师管辖 。
武警交通部队主要担负公路、港口及城建等施工任务,武警总部设交通指挥部,下辖有直属工程部、交通第一、第二总队等部队 。
【农三师伽师总场的历史沿革】
武警交通部队属于第二类,即列入武警序列受国务院有关业务部门和武警总部双重领导的部队 。武警交通部队既担负经济建设任务,同时又负有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任务 , 武警交通部队于1966年8月列入武警部队序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