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承揽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在现实社会中大家都知道对于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是有一定的区别的,很多时候人们因为劳务关系去签订承揽合同,面对这样的情况下,那么对于劳务承揽合同认定劳动关系如何推翻呢?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解答相关的内容 。
一、如何推翻劳务承揽合同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一方为用人单位,另一方为劳动者 。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方尤其是单位会承担较大的法律风险 。双方的权利义务除依法律和双方签订的合同确定外,还要根据工会与用人单位签订的集体合同来确定 。如《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 。
【签了承揽合同怎么确认劳动关系】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从两种合同的概念就可以区别开什么是劳务承揽合同关系,什么是劳动关系 。
二、如何认定劳动关系
是否属于劳动关系一般从以下三方面来分析: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劳动关系中一方是用人单位,一方是劳动者,而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 。“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所以个人与个人之间是不可能存在劳动关系的 。另外劳动者的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 。
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对于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 。劳动关系的主体是明确确定的,
希望大家可以明白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如果还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咨询相关律师 。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 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具体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进行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具体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可见其完成工作的内容是不同的 。承揽合同与承包合同的区别是:
1、合同形式上的差异 。承揽合同既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要式合同,应当以书面方式订立 。这是国家对基本建设进行监督管理的需要,也是由建设工程合同履行的特点决定的 。《合同法》第270条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但法律对承揽合同并无规定 。
2、订立合同方式上的差异 。一般承揽合同在订立时经合同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即可成立 。而根据《建筑法》和《招标投标法》的规定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订立一般应当经过招标投标程序,还应接受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 。
3、合同内容上的差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比承揽合同的内容范围更窄 , 专业性更强 。前者是进行工程建设 , 从狭义上讲只包括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三类合同,但无论是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还是装饰装修工程,均需交由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 。而后者是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其外延更为广阔 。承揽合同中,国家对承揽人的资质并无强制性的要求 。
4、监理制度的差异 。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建设工程施工根据《建筑法》第30条规定,“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的规定强制推行监理制度,而承揽合同不强制性推行监理制度 。
5、标的物的质量标准要求的差异 。承揽合同的双方可以自行约定标的物质量,但作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来说,标的物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标准的要求 。
6、标的物保修的差异 。承揽合同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保修问题,由合同双方自行约定是否保修,以及保修期限,而国家对建设工程保修,包括保修范围和保修年限 , 都有明确的规定 。
7、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 。在承揽合同中 , 定作人解除合同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 , 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
8、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 。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 , 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一般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