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不一定,国家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中分正式工作人员和雇员以及其他人员,正式工作人员就是国家公务员了,属于在编人员,一般不用签订劳动合同,人事档案直接保存在人事局;雇员就是常说合同工了,签订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一般比公务员低 。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同于其他合同关系的主体:第一,劳动合同的主体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合法资格的公民和没有有用劳动权的组织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劳动合同主体具有行政隶属属性 。劳动者必须依法服从用人单位的行政管理 。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包括新招聘的职工、原固定职工和具有原固定职工身份的特殊人员 。所谓原有固定身份的特殊人员是指以下人员,有劳动关系 , 不履行劳动义务的特殊人员 。如用人单位“富余、长假”人员、长期被其他单位借调人员、带薪上学人员、请长期病假人员、无薪留岗人员等,以及派往合营企业和股份制单位的人员 ,  企事业单位党委书记、厂长或经理、工会主席等,如果用人单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要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包括: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个人、合伙企业和非法人经济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殊类型的经济组织,如租赁生产 , 承包生产企业等 ,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在编制范围内,不得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对于一些临时工和非正式员工,如实习生和清洁工,仍然需要相应的劳动合同来保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另外,无论是哪家企业 ,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都要注意具体事项的约定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 依照本法执行 。
可以区分的 。
【行政事业单位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吗】
在行政单位 , 合同工和行政编工作人员从工作证可以区分,在事业单位上班的人员中,主要分两类:一类就是真的事业编制人员 , 另一类就是编外人员 。编制内可以具体分为普通管理岗、专业技术岗、工勤人员等,这些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金饭碗”的人员 。编制外人员就是事业单位临时招聘过来协助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干活的人,主要就是指合同工、劳务派遣的人员 。他们工作没有保障 , 合同期一到,有随时被解聘的可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