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约定怎么办

法律主观:
一般情况下如果合同里面的人员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合同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双方可以协商违约责任,也可以对另一方进行损失赔偿 。,对于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 , 《民法典》中做出了规定:,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合同履行的期限是买卖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订立合同过程中约定的,是用来界定合同当事人是否按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的客观标准,是双方履行合同的时间界限,该界限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生效,受法律保护,违反该约定,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履行的期限,以日、旬、月、季、半年度、年度或跨年度计算 。在买卖合同中的履行期限,实际上就是出卖人交付标的物、买受方支付货款的时间 。,我国民法典中有关合同无效的规定主要有法定无效、被撤销以及自然终止三种,其中有效期届满的无效属于合同自然终止一类 。按“合同有效期”的文意上理解,即过了有效期 , 就意味着其没有了任何效力,当然,民法典特别规定的除外,如民法典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 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也就是说,在满足合同约定的有效期的前提下,合同本应失效,但实际上仍然有发挥其效力的需要存在,如合同中结算、清理条款的效力、诸如保密条款等后续义务的效力、以及事后当事人根据合同内容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效力等,这些实际上与合同有效期的含义形成了一定的冲突 。,全面履行原则,又称“正确履行原则”或“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标的及其质量、数量,由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 , 以适当的履行方式 , 全面完成合同义务的履行原则 。,同是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而订的,合同中的各项条款都反映了当事人所追求的目的和实际承受能力,如果不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全面履行 , 权利人的合同目的就可能落空,从而造成很大的经济损失 。所以,当事人应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合同的履行期限没有约定的,是可以协商的,但是最好是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们就要做好相关的约定,免去后期的定责困难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 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 , 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法律分析: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仍不能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 , 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 , 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
【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约定怎么办】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 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