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和公司签订的人才委托代理协议有效吗?

自己以前是以个人的名义和建筑公司签订了代理协议 。协议主要约定自己帮助建筑公司招聘一些兼职类人员,这些人员是与建筑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自己在其中收取一定的代理招聘费 。并和公司约定,自己的代理招聘费是在这些人员注册成功后向建筑公司收取 。并在协议里约定了如果建筑公司不按时付款,滞纳金为每天2% 。为什么有的律师说我签的这份协议无效说是因为我这从事的是人才中介服务工作,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才能从事这项业务而我是以我个人的名义和建筑公司签订的代理协议,但是以建筑公司的名义来招聘人员的各类招聘人员并没有和我签聘用合同 , 都是他们直接和公司签的我在其中只是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 这个协议到底有没有效?如果建筑公司到时不付款我可以加收建筑公司的滞纳金吗?可以到法院起诉他吗?能够胜诉吗?现在自己成立了一家信息咨询类公司 , 以自己公司的名义从事这样的业务可否?(自己公司没有办理劳务中介的资质),是否有效呢?谢谢您来自: 发表时间:03-22 11:02
单位人事代理协议是一个民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的双方为依法成立的人事代理机构和用人单位或者个人,当事人双方并不存着行政隶属关系而是平等的民事关系,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 , 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彼此签订的协议 。
【个人和公司签订的人才委托代理协议有效吗?】
什么是合同:
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 。还有最狭义合同仅指民事合同中的债权合同 。合同又称为契约、协议,是平等的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作为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 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 , 是两个以上的意思表示相一致的协议 。只有当事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合法,合同才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依法成立的合同从成立之日起生效,具有国家法律约束力 。
综上所述,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 , 提供人才招聘、 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 , 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