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订单未付款合同成立吗

法律主观:
未订合同收货,买卖关系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 , 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 ,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四百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 , 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 , 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法律分析:一般原则法院管辖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法院 。网购合同也是买卖合同的一种 ,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简称约定优先 。虚拟交付法院管辖是被告住所地+买受人住所地 。网购合同纠纷中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虚拟交付),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 。
【网购订单未付款合同成立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四条 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销售者或者服务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的,消费者也可以向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要求赔偿;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作出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的 , 应当履行承诺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 。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利用其平台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 , 依法与该销售者或者服务者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