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只盖公章有效吗

法律主观:
合同上只盖公章具备一定情形是有效的 。具体情形即合同是当事人依法订立的 , 不以批准等手续为生效要件的,合同上只盖公章是有效 。合同一般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而依法成立的合同一般自成立时生效 。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 , 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合同上盖公章和盖合同专用章,是不一样的 。公章和合同章虽然都是在订立合同时使用,但是公章能表明公司的合同主体资格,可以单独用来订立合同,而合同章一般需要和公章共同使用 。
一、法律没有强制规定盖章类型 。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
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 。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 。实际上 , 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
二、司法解释印证二者没有区别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1998年4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974次会议通过法释〔1998〕7号)第四条规定:
个人借用单位的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出借单位名义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构成犯罪的,除依法追究借用人的刑事责任外,出借业务介绍信、合同专用章或者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的单位,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但是,有证据证明被害人明知签订合同对方当事人是借用行为 , 仍与之签订合同的除外 。
因此 , 法人合同专用章和公章在签合同时都是有效的,盖公章不影响合同效力 。
三、公章效力包含合同章效力 。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 。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但二者用在合同上没有区别 。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合同上只盖公章有效吗】
第四百七十一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 , 该合同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