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假摩托车牌照被抓了,会怎么处罚?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扣留该机动车 , 处15天以下拘留,并处2000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 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 。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 。尚未登记的机动车 , 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
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摩托车假牌罚款多少摩托车上假牌子被逮住应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并且驾驶证扣12分 。按相关法律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的,属于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摩托车上牌流程有哪些
1、新购的摩托车必须是在国家现行发布的车辆产品公告之列;
2、在办理牌照之前,应携带发票、合格证及本人身份证到国税局办理车辆购置附加税,并到保险公司办理机动车第三责任强制保险;
3、到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办证大厅办理牌照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 , 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
法律分析: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 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 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 ,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
【使用假摩托车牌照被抓了,会怎么处罚?】
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 , 扣留该机动车 ,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 , 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