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养殖场拆迁有哪些补偿

养殖场拆迁一般都有如下方面的补偿:1、对养殖场的建筑物、附属设施等基础设施的补偿 。这些基础设施需根据具体评估来确定补偿标准 。2、养殖场停产停业损失 。停产停业的损失的补偿应该根据养殖场的经营收入、利润,停产停业的时间长短等因素来进行评估 。3、对存栏禽畜出清的补偿 。存栏禽畜的出清补偿 , 一般是结合禽畜的种类、大小、市场价格来确定 。4、养殖场搬迁补偿 。在养殖场搬迁过程中存在损耗的问题,这就需要对设备搬迁和搬迁的损失进行评估补偿 。法律依据: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五条 因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调整以及划定禁止养殖区域,或者因对污染严重的畜禽养殖密集区域进行综合整治,确需关闭或者搬迁现有畜禽养殖场所,致使畜禽养殖者遭受经济损失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予以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是没有统一规定的 , 养殖场(鱼塘、养猪、羊、牛等)的征收补偿包括四方面:对地的补偿;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停产停业的补偿;合理的拆迁费用 。
其一,对地的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
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 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 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2)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其二,对地上附着物的补偿:
有房屋的,最低补偿建筑成本价;有果树的 , 按照是否属于盛果期进行补偿 。
其三 , 停产停业的补偿:
依照自己前三年的年均收入衡量自己的停产停业损失 , 最终按照“停产停业期限”与“停产停业年均收入”的乘积来判断 。
第四,合理的搬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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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迁自己各种设备、动物、生活用品所需的合理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