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快速发展 , 三农问题日益凸显出来,在社会经济和国家安全中的位置越来越重要 , 这样的形势下 , 三农问题,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已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成为社会热门问题 , 引起强烈反响 。
现阶段我国三农问题形势,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趋势和俨然严峻现状并存,严峻的形势有浅层次的因素 , 也有深层次的矛盾;既有历史的沉淀,也有新形势下产生的问题 。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⒈教育水平普遍低下,九年义务教育普及部到位;医疗体制机构不够完善,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还严重存在 。
⒉农村产业结构化不够完善,剩余劳动力没有得到充分利用;土地耕地的保护措施没有做到位 。
⒊农民生活水平较低,与城市贫富差距较大 。国家农业税重,生产生活中的各种农业设备都要自己掏钱;农业生产中的科技含量不够 , 没有得到足够的国家扶持 。
⒋地方政府官员也农民沟通不到位 。等一系列问题 。
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加强“三农问题”的工作的思路是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统领三农问题工作 , 实施“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加快实施治本之策,推动法制,科技,教育,医疗投入等要素 , 落实到位,建立长期机制,加快实现我国三农问题的明显好转 。主要归纳为以下几点:
⒈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构造和谐社会,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时俱进,开拓进取 。正确处理协调机制 。给予农民相关扶持,如:提供教学的各种设施,明言规定必须要做到九年义务教育 。医疗设施和健全农村医疗队伍 。从根本解决关系到农民生活的问题 。
⒉给予农民更多的就业条件,让农村的剩余劳动力得到充分利用;大力支持农业产业结构化 , 让农民更充分的实现民主自治 。严格保护农民的耕地,严厉打击为了自身利益所要农民耕地的行为 。
⒊让城市也农村接轨,城市带动农村的发展如大学生下乡行政等 。通过国家的宏观调控缩小城乡差距 。产少农民负担 , 如减税,国家提供农业设备,科学发展农业的指导和扶持 。
⒋科学发展观重点在领导,关键在各级干部能带头示范,核心是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和科学的发展观 。多与农民交流 , 给农民提供农业生产中的咨询和帮助 。
【三农问题小论文】
三农问题的妥善解决与否关系到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大局,关系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相信党和领导的正确引导和决策下 , 在全社会的努力下 , 这个问退一定能得到解决 。
关于农业方面的论文,很急!很急!:“三农”问题是当今世界上发展中国家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历史性难题 , 对我国来说,解决好“三农”问题既有特殊的难度,也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但新农村建设中还有诸如农民增收、户籍改革、经费投入、提高农民素质、保障进城农民工合法权益等难点问题需要我们去认识和处理 。
关键词:“三农”问题;新农村建设;难点问题
、农业税制改革的原则
1、要从重收入功能转向重调控功能 。自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以来,农业特产税成为地方财政收入中最具潜力的主体税种 , 为保支出,一些地方在征收任务上层层加码,使税收任务严重超越税源 。有的地方为保任务,甚至采取宁乎摊税负的办法 。这种情况导致税收的调控职能严重扭曲 , 农民不合理负担减而不轻很大程度上就是这种税制结构的产物 。因此,改革现行农业税制,必须首先调整改革的出发点,实行税收调控职能的“归位” 。具体而言:一是要体现对土地(耕地)资源的保护功能 。土地是农民的衣食之源,是农民赖以生存的“资本”,保护土地,对农民的生存、对农业的发展有着特殊的意义 。我国把保护土地,促进土地的合理开发利用作为一项长期的基本国策,农业税制改革 , 要有利于这一政策宗旨的贯彻、落实 。二是公平税负 。农村税费改革是减轻农民负担的有效途径,从各地试点的情况看,试点地方农民的负担确实有明显减轻,但是税负不公平的状况并没有得到根本性的扭转,突出表现在两方面:其一 , 税费改革政策以“土地”为核心,多田多税,少田少税 , 没田无税,不利于调动种田的积极性,诱发了新的“抛荒” , 这种情况在试点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其二,“低产高税”、“低收(入)高税”的现象比较普遍 。浙江省文成县巨屿镇人均耕地0.297亩,人均收入2052元;里阳乡人均耕地0.42亩 , 人均收入1820元 。费改税前两乡人均负担分别是22.91元和23.81元 , 相差仅0.9元;费改税后,巨屿镇人均负担15.03元,下降34.3% , 而里阳乡人均负担为26.81元,反而递增了12.5% , 两者相差11.78元 。税费改革试点之所以会造成新的税负不公,根本原因就在于新的政策对现行农业税制一些不合理的因素,如常年产量、计税土地面积的计量等没有作出根本性的改革 , 制度的“局部调整”无法承担起“公平税负”的重任 。
2.要注重税制体系的统一与公平 。我国经济发展的二元特征,导致城乡税制呈现出工商税制与农业税制并存的二元结构特点 。这种带有“人为”因素的税制结构,是计划经济、二元经济的产物,与入世后税制统一的要求不相适应 。建立统一、公平的税制体系,促进贸易自由化、消除市场分割,是WTO对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要求 。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按照税制统一的要求,按照对纳税人实行平等国民待遇的WTO规则,逐步实行与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为外资进入农业领域扫清障碍 。
3、要与土地流转、人口流动、农业生产产品多变的状况相适应 。引导农业人口合理流向城镇或从事非农产业,实行土地向种田大户集中,推进农业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 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需要 。因此,农业税制改革要能有利于引导、推动土地的适度集中,有利于鼓励农业人口转向非农产业,使农业生产摆脱“小农经济”的困扰 , 早日走上专业化、产业化、现代化的轨道 。
4、要有利于实现对收入分配的合理调节 。现行农业税制以农业税、农业特产税为主体税种,其对农业收入分配的对象是农业生产经营的总收入(毛收入),纳税人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费用、损失等支出均不能在税前扣除 , 导致农业税收不能真正体现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 。农税凋控功能的相对僵化,使农业产业内行业收入差别与农产之间贫富差别的调节陷入“盲区”,不符合税收的量能负担原则 。据湖北省有关部门对典型农业县市30户农户税费负担的调查资料显示,1999年,30户农户出售粮棉油猪及外出打工货币收入102648元,农药、化肥、种子开支34025元 , 各种税费45614元,以货币收入扣出成本开支,上缴各种税费后 , 盈余23009元,再减去外出打工收入24700元,30产农户的农业收入为亏本1691元,亩平亏本12.1元 。农业比较效益差 , 种田亏本,不仅影响到农业及农村的稳定,而且已经严重威胁到国家的粮食安全 。
二、构建“资源+收益”双重调节的农业税制的主要内容
对现行农业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耕地占用税和各种附加,设立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对高收入农产或农业生产企业(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积极推进农业税制和工商税制的“并轨”,从而建立全国统一的税制体系 。
(一)土地资源税
具体做法是:将现行耕地占用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合二为一”(以下简称二税),统一开征土地资源税,实行分档固定税额,按年征收 。
土地是一种资源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 每一寸土地的使用都是有偿的,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缴纳税收,乃天经地义 , 也容易为社会接受 。现行城镇土地使用税与耕地占用税,实行城乡分征,带有很大的“人为因素”,既不规范 , 也不利于保护土地资源 。事实上,“二税”皆源于同一资源——土地,都是使用国有土地资源(城乡土地资源最终产权均归属国家)所付出的“代价” 。统一开展土地资源税 , 以税率或单位土地税额高低来调节土地使用者的成本或收益,有利于贯彻土地管理政策,有利于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实行灵活、有效的宏观调控 。
(二)农民收入增值税
具体做法是:取消以总收入(毛收入)开征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的做法,以农业收入增值额和法定农业收入增值税税率计征农业收入增值税 。农业收入增值额是农民(产)以土地作为基本的生产要素取得的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扣除法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后的收入余额 。农业生产经营收入是农民(户)从事农产品生产、流通所取得的收入,其核定可采取社会综合评定的方法,即在征收部门的监督下,由各村民小组召集农业生产经营户民主评定各个生产经营户的收入,经群众评议通过后,张榜公布 。在特殊情况下,可根据统计部门抽样调查的结果作适当调整 , 经村民会议通过后作为核定收入的依据 。法定的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是由税法明确规定,农民(户)进行农业生产、获取农业收入必需的资本支出,包括:种子、肥料、水电费、人工费、农用生产设备折旧等必要的生产性支出 。对上述收入扣减法定支出项目后的收入余额,再依率计税 。
开征农业增值税,允许扣除必要的生产性支出 , 可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从根本上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财政增税 。同时,还可以还农业经营以国民待遇,切实将农民(户)推向市场 , 推动农业的结构调整 。欧盟各国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已把增值税的征收范围扩大到农业领域,我国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有利于与国际并轨 。
(三)企业(个人)所得税
具体做法是:对农业生产经营企业(或农?。?韵录虺破笠担┑纳?????每?髌笠邓?盟埃慌┟瘢ɑВ└鋈怂?媚扇敫鋈怂?盟暗恼魇辗段?。增强税收对农业产业内行业差别及农户贫富差别的调控力度 。
开征农业企业、农民个人所得税是基于两方面的考虑:其一,农业企业的出现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必然趋势,开征所得税是顺潮流而为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法国农业和我国当前的农业现状极其相似,人多地少,低效维持 , 基本上属于小农经济 。随着土地流转和政府的大力引导、支持 , 仅二十年左右的时间,法国农业已实现现代化,成为仅决于美国的农产品出口大国 。目前,我国相当一部分农村出现了土地向少数大户集中的倾向,一部分农?。ɑ蚺┳?┮殉蹙叱??。2001年,荆州市连片承包耕地20亩以上的各类农庄发展到11157个 , 经营土地面积61.7万亩,约占全市耕地总面积的9%.农庄平均经营面积达到55亩,是当地家庭经营平均水平的10倍左右 。经营面积超过100亩的农庄达到1245户 , 面积达19.7万亩;500亩以上的农庄45户,户均经营土地达到1086.6亩 。农庄已呈现出生产专业化、经营集约化、管理企业化的发展特征 。对部分效益好的农庄、部分先富起来的农户(或农场主)开征所得税,既可以增加财政收入 , 又可以缩小贫富差距 。其二,适应税收广覆盖的需要 。在农村,部分离田不离乡、靠技艺或劳务收入生活的人中不乏高收入者,将其纳入所得税征收范围,有利于税收的全面征收,有利于对农业生产者和非农业生产者实行统一的国民待遇 。美国在这方面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
三、改革的步骤
推进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的并轨、建立统一的税制体系,是我国税制改革的远期目标,从当前看 , 相关条件尚不具备 。鉴于目前农业的发展现状和税种开征格局,建议分两步改革 。
第一步,近期目标 。以规范税费分配关系、确保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为目标,将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合并,开征土地资源税;开征农业收入增值税 , 对经济欠发达地方实行零税率 , 对较发达的地方 , 实行低税率 。司时,取消现行农业“四税”及各种地方附加,确立土地资源税在农业经济发展中的主导调控地位 。
第二步,远期目标 。以统一税制为目的,把农业企业、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分别纳入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征收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同时,适当提高农业收入增值税率,最终实现农业税制与工商税制的完全统一 。
考虑到我国入世后的过渡期 , 用3至5年的时间分两步统一税制具有可操作性 , 符合我国的入世承诺 。从实际情况分析,这种改革思路也具有很高的可行性,对地方财政收支运行不会造成冲击 。以荆州市为例,2000年该市农业“四税”收入26553万元,教育费附加92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113万元,上述合计29595万元 。当年,该市实有耕地、养殖面积759万亩,城市建成区面积147.28平方公里(1427.8万平方米),建制镇面积114.32平方公里(1148.2万平方米),如果按照耕地每亩25元、城区土地每平方米5元、建制镇土地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开征土地资源税,可分别征税18975万元、7364万元、3446.5万元,共计29785.5万元,与2000年实征数29595万元基本持平 。因此 , 开征土地资源税完全可以确保地方财政免受影响 。此外 , 开征资源税 , 实行部分税负由农村向城镇转移,对支持农业的发展 , 解决“三农”问题 , 也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 符合国际上“以工补农”、“以城补农”的发展趋势 。不仅如此 , 开征土地资源税还简便易行,征收成本低,具有较大的征管优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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