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5篇
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买受人才能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即出卖人明示担保物的品质或者故意不告知瑕疵时,可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 你现在知道合同是怎么样子了吗?我在这里给大家分享一些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 , 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 。
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精选篇1甲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
地址及电话: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甲乙双方为购销_________渡假村商品房事宜,经洽商签订合同条款如下,以便共同遵守 。
一、乙方向甲方购买座落在_________渡假村_________组团内_________楼房_________栋 。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其面积以_________省《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为准 。
二、商品房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其中包括配套的配电室、临时锅炉房、道路、绿化等工程设施的费用 , 但不包括建筑税和公证费 。
三、付款办法:
预购房屋按房屋暂定价先付购房款_________% , 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为定金) 。待房屋建设工作量完成一半时再预付_________% 。房屋竣工交付乙方时按实际售价结清尾款 。房屋建筑税款由甲方代收代缴 。
四、交房时间:
甲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将验收合格的.房屋交付乙方 。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接房通知后的_________天内将购房款结清 。届时乙方若不能验收接管时,须委托甲方代管 , 并付甲方代管费(按房价的_________/日计取) 。
六、乙方从接管所购房屋之日起,甲方按照国家规定,对房屋质量问题实行保修(土建工程保修一年,水电半年,暖气一个采暖期) 。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 , 乙方已缴定金不退;如甲方违约,则应双倍退还定金 。
2.甲方如不能按期交付乙方所购房屋时(除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外) , 每逾期一天 , 甲方向乙方承担应交房屋售价_________的罚金 。甲方通过努力交付房屋 , 乙方又同意提前接管时 , 以同等条件由乙方付给甲方作为奖励 。
八、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九、乙方对所购房屋享有所有权 , 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房屋管理规定及渡假村管理办法 。
十、甲乙双方如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执,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应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
十一、本合同一式九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六份 , 双方各执三份 , 正副两本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 。
十二、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行协商 。
十三、本合同附件:
1.房屋平面位置及占用土地范围图(略)
2._________渡假村别墅暂行管理方法(略)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精选篇2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 , 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
第四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1000元;等货款不足200元时续存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
第六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 , 应协商 。
1. 发货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
B. 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
C. 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 , 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 。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
2. 售后服务:
A. 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 , 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
B. 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
C. 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 , 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 ,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 , 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 , 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精选篇3甲方(供货方):
乙方(购货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在合约期内为乙方供应商品,达成如下协议:
一、商品的供应
1、甲方向乙方供应商品的品种、数量以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的订单为准 。
2、甲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乙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 。如乙方确定经营,将按乙方新商品入场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
二、商品的质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该商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没有国家标准 , 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
2、在甲方每次向乙方供应商品时 , 双方可在订单上对该商品的具体质量标准进行约定 。甲方在供应乙方商品的同时应当提交所供应商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 。
三、商品的价格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 , 除要执行国家订价或国家指导价的,均由双方协商订价 。
2、基于保护商业秘密的需要,甲方供应的商品交易价格以双方盖章确认的报价单为准,报价单为每一具体商品供货合同的组成部分 。
3、甲乙双方积极配合,维护所经营商品的市场零售价的相对稳定和统一 。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向乙方及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其他客户所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 。
4、甲方在供货价发生提价变动时,应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乙方,并在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 , 方可执行 。否则,乙方仍按旧价和甲方进行结算,并允许乙方在提价生效前的订单有效,以旧价进货 。
四、商品的包装方式
1、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 。没有通用的方式,应当采取足以保护商品的包装方式 , 保证商品安全、卫生地运抵乙方 。
2、甲方商品包装之标示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产地、原材料、用途、使用方法、警示语、保质期、生产期、保质条件等必须有清晰的标示 。
3、双方可在订单中订明具体商品的包装方式标准,乙方可要求在供应乙方的商品贴上货号、条码、标签 。商品的包装费用由甲方负担 。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
2、订单期限和供货期限由具体的订单规定 。
3、若乙方更改订单 , 甲方在收到该更改通知后×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 , 则视为甲方同意按更改后的订单交货 。
4、供货的地点由具体的订单指定 。
5、甲方须保证在收到乙方订单后,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时段,在36小时内将商品送抵乙方配货中心或指定的分店内 。如缺货应在乙方下订单后6小时内通知乙方,并保证缺货率不高于10%,否则乙方将考虑和甲方的合作,并保留追究因甲方缺货所造成的乙方损失的权利 。
6、供货方式采用甲方一次性送货,除非乙方要求甲方分开送货 。
7、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乙方的订单复印本,并采用乙方规定的送货单填写模式列明送货的各项商品数量 。
8、送货的运费有甲方负责
六、检验的标准与方式
1、对于甲方供应的货物,乙方在验收时采用本协议第二条之标准做为质量检验标准 。
2、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或只对货物进行抽检 。
七、供应商品的退货
1、甲方须保证无条件退换有质量问题的商品(如漏罐、涨罐、涨包、穿孔、变质、破碎等);无条件退回不符合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 。
2、在保质期内,乙方在符合货物规定的保质条件下保管该货品 , 如发现甲方所供货物有质量问题 , 乙方均可向甲方提出质量争议 , 甲方应负全部责任 。而且乙方因质量问题的退货不受时间限制 。
3、甲方同意为乙方更换保质期剩余两个月内的产品(个别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除外) 。
4、甲方须协助乙方控制好库存,加快周转 , 保证乙方不断货 。如乙方出现个别情况下的库存过大或失控,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处理和退换 。
5、甲方在应该退货时,在乙方通知两次甲方仍不处理的,乙方当已退货处理,直接在应付货款中扣除该批货款,并在一个月后销毁该批商品 。
6、所有情况下的退货运费有甲方负责
八、货款结算方式
1、实销实结:甲乙双方在每月×日核对甲方商品的实际销量 。在双方对单后×天内为甲方结算货款 。
2、保底结算: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结算保底金额 。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的金额超过保底金额×元后按结算期×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
3、数期结算:在甲方商品送抵乙方后×天,为甲方结算货款 。
4、乙方新店开业所订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5、乙方对甲方新入场商品货款的付款方式为:
6、乙方支付方式为(A、电汇;B、支票;C、现金) 。如乙方提前付款,甲方可给予的现金折扣为:提前10天为1% , 提前20天为2%,提前30天为3%.
7、甲方结算时须按乙方关于发票的提供要求提供不低于结算总额▁%的合法增值税发票,如因甲方提供违法的增值税发票,致使乙方受到税务机关的查处或罚款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由甲方单方面负责 。
8、乙方采购甲方商品超过约定金额一定比例,甲方给予乙方实际采购额的一定比例奖励折扣,上述奖励折扣在次年一月份内双方核对实际购销金额后,甲方以现金形式付清,乙方向甲方出具收款收据 。
双方同意年终奖励不包括平时促销的奖励或单品销售的奖励 。如因甲方的原因(如缺货、送货不及时等)导致乙方不能完成指标,按本合同中的最低年终奖励率计算 。
9、乙方保证全年购进双方指定的商品(另付商品清单),甲方提供▁%的年终奖励 。
九、其他约定
1、甲方须保证在有厂家或经销商进行商品促销或销售奖励等活动时,在乙方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协助乙方进行相同的活动 。
2、甲方应积极参与乙方店内进行的各种促销活动(另付清单并签署) 。
十、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 , 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 , 应向乙方赔偿×元的违约金 。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
4.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提供假冒伪劣、变质、变味的产品,导致乙方遭受相关政府部门或引致乙方顾客的投诉,乙方有权退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可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究甲方赔偿乙方商誉损失的权利 。
5.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如果高于甲方向乙方或乙方分支机构所在地其它客户供应同等商品的最低批发价,乙方有权不支付超出部分的货款,甲方应当支付乙方超出部分货款两倍的违约金,如果甲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补偿乙方的经济损失 , 甲方还应当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
6.如果甲方向乙方供应的商品因所有权有争议或受到限制,或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而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选择中山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
十三、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未尽事宜,双方协商签定补充协议书 , 该补充协议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代表签名: 公章:
供应商签名及盖章供应商签名: 供应商公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精选篇4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
乙方:黑龙江省绥棱县上集镇村
为大力发展优质水稻,促进企业增效 , 农民增收,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绥棱县上集镇 村(种植户姓名,以下简称乙方),本着精诚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此购销合同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定单收购乙方生产的水稻,品种为特优10 公斤 。
【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
2、甲方收购价按乙方生产的水稻出米率计算,乙方水 稻出米率每出一个米,甲方收购价比当地水稻特优10品种市场价每个米高0.0075元 。
3、甲方收购时间为20__年10月15日至 20__年3月1日,收购产生的运费、人工费等由甲方负责 。
4、甲方在收到乙方的水稻后 , 立即按乙方的出 售量一次性结清乙方的水稻出售款 。
5、甲方要向乙方所在村委会交收购定金5万元,在签 定合同当日一次交齐 。
二、乙方责任
1、乙方要按甲方收购的水稻公斤数向甲方出售
甲方要求乙方种植的水稻斤数和品种,水稻品种为特优10号 。
2、乙方要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销售甲方
要求种植的特优10品种和相应公斤数 , 不得在销售时掺杂其它品种,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
3、乙方向甲方出售的水稻含水量要不超过15% 。
三、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要赔偿非违约方10万元人民币经济损失 。
四、此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求同存异 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
五、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案 一份,从签字之日起生效 。
甲方:山东省威海市恒升米业有限公司(公章) 甲方代表: (签字)
乙方:绥棱县上集镇 村
乙方代表: (签字)
年 月 日
关于商品买卖的合同精选篇5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就原材料采购与应事,经过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诚实守信基础上签订原材料采购与供应合同,并就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数量与单价:
1、本合同含税单价元/吨,乙方保证向甲方供应每月吨 。
2、乙方运输重量以甲方过磅为准 。
3、甲方应提供足够材料堆放场所 。
二、质量要求,乙方对质量应负责的条件和要求:
1、指标要求:粒度%以下,水份控制在%以下 。
2、如乙方所供的磷渣含水份超过标准 , 超过部份扣除部份重量 。
3、乙方所进材料不得有杂物杂质 。
三、交货地点方式:
1、地点甲方指定(九龙水泥厂厂区范围),乙方承担一切运输费用及路途风险 。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结算方式,乙方垫付供应材料款一个月,即:4月材料款推延至6月份结算 , 以此类推 。
2、结算的材料款,乙方不得支付现金,应部份转为水泥款,水泥价格以结算时水泥市价为准 。
3、合同有效期限:合同生效时间至年月底 。
五、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未按照规定供应材料或甲方已停产,双方协商变更 。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律主观:
一、买卖合同种类
(一)第一类是一般买卖合同和特种买卖合同 。
一般买卖合同是指一般情况之下所进行的买卖合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买卖合同绝大多数是一般买卖合同 。特种买卖合同可包括以下几种:一是附买回条款买卖合同,即出卖人和买受人约定,在一定的条件下或期限内出卖人可将标的物买回,买受人必须出卖 。二是所有权保留条款买卖合同,即在一定的时间内,虽然标的物已经由出卖人交付给了买受人 , 但出卖人仍然掌握标的物的所有权 。三是分期付款的买卖合同,即价款并非一次付清 , 而是分时间多次付清 。四是样品买卖合同,即双方确定一个样品 , 以样品的质量为标的物的质量,日后履行即以样品为准 。五是连续买卖合同,即买受人向同一出卖人连续购买同一种类型的标的物 。
(二)第二类是非竞争买卖合同和竞争买卖合同 。
非竞争买卖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通过要约、承诺阶段达成的协议 。竞争买卖合同是指买受人通过竞争方式与出卖人达成交易的合同,如招投标的方式,拍卖的方式等 。
(三)第三类是即时买卖合同和非即时买卖合同 。
即时买卖合同是指当时钱货两清的合同 。非即时买卖合同是指当时不进行付款和交货 , 而是在以后的某一时期进行付款和交货 。
(四)第四类是特定物的买卖合同和种类物的买卖合同 。
买卖特定物的合同是特定物的买卖合同,买卖种类物的合同是种类物的买卖合同 。特定物可包括两种,一种是物品本身即是独一无二的 , 如名画家的画 。另一种是经过买受人指定后由种类物变为特定物 。
(五)第五类是一般程序的买卖合同和特殊程序的买卖合同 。
特殊程序的买卖合同即是上述所说的经过拍卖,招投标方式订立的合同,也包括必须经过特定的程序如批准、登记等手续才能生效的合同 。
二、无效的买卖合同有哪些
(一)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为土地的附着物,具有不可分离性,因此,房屋所有权通过买卖而转让时,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必须同时转让 。如果卖方将房产和土地分别转让于不同的当事人,或者出卖房屋时只转让房屋所有权而不同时转让土地使用权,买方可以提出这种买卖合同无效 。
(二)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故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 , 即使卖方已收取了房价款,交将房屋交付买方使用 , 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
(三)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出卖房屋的主体必须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 。非所有权出卖他人房屋的,其买卖行为无效 。房屋的产权为数人共有的,必须征得共有人同意才能出卖,出卖共有房屋时 , 须提交共有人同意的证明书 。
(四)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房屋所有人出卖共有房屋时,在同等条件下,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出租房屋时 , 须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 , 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 。房屋所有人出卖房屋时侵犯共有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时,共有人、承租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
(五)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 。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
(六)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买卖城市私有房屋 , 双方应当本着按质论价的原则,参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私房评价标准议定价格,经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同意后才能生效 。买卖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 。但如果出卖人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可要求同出卖人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
(七)非法转让,合同无效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包括买卖):
1、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 不符合转让房地产条件的;
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3、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4、共有房产未经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三、买卖合同起诉原则
(一)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又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二)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 , 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 , 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 , 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代办托运或按木材、煤炭送货办法送货的,以货物发运地为合同履行地 。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
(三)加工承揽合同 , 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 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四)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
(五)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
(六)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书面合同中的协议,是指合同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或者诉讼前达成的选择管辖的协议 。
(七)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管辖的协议不明确或者选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中的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选择管辖的协议无效,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
(八)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如果保险标的物是运输工具或者运输中的货物,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运输工具登记注册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九)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十)铁路运输合同纠纷及与铁路运输有关的侵权纠纷,由铁路运输法院管辖 。
买卖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主要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就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但买卖合同的签订一定要建立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 。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 , 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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