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创“冰墩墩”短视频或构成侵权( 三 )


此外,目前还有些网友在拍摄“冰墩墩”“雪容融”二创短视频,对于这种行为主要分为三类:一是各类开箱及“炫耀”视频,“馋哭”其他还没有实现“冰墩墩”自由的网友;二是自制“冰墩墩”“雪容融”的各类教程,有“手编墩”“绘画墩”“糖艺墩”等各种造型;三是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卡通形象或北京冬奥组委发布的宣传片部分内容重新创作主线故事,拍摄相应短视频。
对于前两类二创短视频,主要是为个人学习、欣赏等目的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卡通形象,或为介绍、评论而拍摄的,且没有影响“冰墩墩”“雪容融”作品的正常使用、并未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一般可以认定为著作权法意义上的合理使用。但对于最后一种使用方式,如果在二次创作的视频中大量引用或以商业目的进行使用他人作品,仍然有可能构成对于著作权侵权行为。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建议:
通过各种方式表达对“冰墩墩”“雪容融”的喜爱,是网友们对于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的有力支持。但在满足自身欣赏及娱乐需求的同时,也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为此,笔者建议大家从北京冬奥会特许经营生产商和零售商处购买正版“冰墩墩”“雪容融”相关周边产品,不要从“黄牛”手中高价购买,更不要相信高价炒作,以免受到经济损失。在为个人欣赏等目的使用“冰墩墩”“雪容融”卡通形象时,注意应符合相应法律规定。同时要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合理合法使用,规避法律风险。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