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宋提刑官开始,不靠谱的验尸方法为啥能延续到清朝?( 二 )


晚清的杨乃武与小白菜冤案天下闻名,其中就有验尸环节。尸体口鼻内有血水流出,躯体软而不僵;指甲和趾甲呈暗灰色,根据这些表象,仵作(相当于法医)遂做出了“中砒霜之毒而死”的结论。
从大宋提刑官开始,不靠谱的验尸方法为啥能延续到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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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晚清司法改革的著名法学家沈家本总结说:中国传统法医学“多出于经验,西学多本于学理。不明学理,则经验者无以会通,不习经验,则学理亦无从证实,经验与学理,正两相需也。”可谓一针见血。
但宋慈他们的经验为什么不能形成学理,进而成为科学?中国人并不笨啊,那么究竟是什么力量在阻碍?先来看两个故事。
一个故事发生在南北朝时期。
据《南史》记载,村民唐某到邻居家喝酒,回来后身体不适,上吐下泄,死了。临死前,唐某对妻子说:我死后把腹腔打开,检验一下五脏六肺,看看到底是什么毛病。
等到唐死,唐妻依丈夫遗言而行,不料却惹来了杀身大祸!
地方官闻报后大怒:丈夫死了,残忍剖腹,儿子也不制止,简直是灭绝人伦!母子二人都是死罪!
第二个故事发生在晚清。
陈其元《庸闲斋笔记》记载,同治年间,陈其元在上海做个小官,某日经过英国领事官的住宅,看到一堆洋人聚集,上前一问,洋人回话说:领事因咳嗽之疾而死,医生说“必咳断一筋所致”,所以“剖其胸腹视之”,人们聚集围观就是在看医生如何剖腹。
陈其元很有感慨地说:洋人身死,若医生无法弄清病因,就一定会解剖,死者家人也习以为常。医生解剖后,弄清原因,然后记载下来。难怪洋人医学如此发达啊!
……
把两个故事一结合,究竟是什么在阻碍宋慈们成为科学家已经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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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经典《孝经》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里,不必说将遗体解剖,就是将亲人的遗体暴露在众人面前,任人仔细翻检,都是一种奇耻大辱。
发生了命案,宋慈们只能看看尸表,其人再天才绝伦,还能进步到哪里?
以中国人的聪明智慧,像宋慈那样的天才却不能成为科学家,最大的敌人是谁?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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