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化可以有多可怕?( 二 )


有个犹太人幸存者回忆他刚到达奥斯维辛第一次看见门格勒的情景:
「我们是晚上到达的。因为是晚上,所以能看见大片灯光和焚烧炉的火光,还能听见尖叫、哨子声和『出来!出来!』的喊叫。『扔掉所有东西,立刻排好队!』他们把我们分开,五个五个地排好队,两个人站在旁边,一边是门格勒,另一边是一个负责工作的军官。当时的情形是,『你走这边。你去卡车那边。你走这边。你去卡车那边。』你很快意识到有一个模式,大约 14 岁以下的和 35 岁以下的会被分到卡车那边。直到我们到达营房处,我们才意识到那些卡车去了哪里……这一切都发生得非常快,效率非常高。」
那些卡车到底去了哪里?
使用 App 查看完整内容目前,该付费内容的完整版仅支持在 App 中查看
??App 内查看
■来自的网友回复
我从外面回到家的时候发现我妈在拿着我的笔记本电脑上网。(这种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必须谴责!)十分震惊。因为我电脑是有开机密码的,而我妈绝不是那种能暴力破解的人。我问我妈怎么开机的。她很淡定地回答我:“你不是有密码提示么,诗圣。”“我先试了杜甫的拼音,错误。”“转念一想你这么酸的人,应该不会这么简单,估计是杜甫的诗句。”“开机,开门,排查了一下,第一个想到的就是蓬门今始为君开。”“试了试拼音,果然正确。”“就这么简单。”我默默想到自己当初设置密码时的心境。不想自己的隐私被别人看到,所以要设置密码。但不妨留个提示——如果世上有那么一个和我心有灵犀的人呢?蓬门今始为君开,你如果和我想到一处,我的电脑,我电脑里承载的我的思想,将毫无保留地对你敞开。可是我一点也不希望这个人是我妈!“你文档里那几篇小说还行——但为什么都烂尾了?”太可怕了。
■来自的网友回复
说一个我自己的事儿,吹吹牛:)某行信用卡专员总打电话过来,希望提供一个贷款额度给我,不胜其扰,又不忍直接拒之。某次电话又来,决定聊败她。卡专员:先生,我行为您提供5万的贷款额度,24个月分期还清,月还款仅2400元。我:对不起,我不需要这个产品,谢谢。卡专员:先生,您可能经济条件比较好,不着急用钱,但是有个储备不是挺好吗?我:对不起,我真的不需要。卡专员:您能告诉我不需要的原因吗?我:利率太高了。卡专员:可是您每月只需还款2400元,对您来说负担不重啊。我:那好吧,我最简单的给您算算(我掏出计算器)。借5万,还24个2400元,一共5.76万,简单看,这个年利率是7.6%,对吧?但是,你这是等额本息还款法,我每月的还款里除了利息还有本金吧?这5万本金我加权占用的额度要远低于5万吧?年利率是不是至少10%以上了?要不,我打开EXCEL,用利率函数具体测算一下,给您报个准确利率?卡专员:先生,那么不打扰您了,祝您用卡愉快。嘀嘀嘀滴滴滴滴滴滴……该银行此后再也没问过我。其实不是文化,数学常识而已。上学读书还是管用的。——————————————————分割线——————————————————今天赞的人突然多了不少,简单补充两句。在信用卡实务中,分期购买IPHONE、名牌包等信用卡贷款很普遍,这类信用卡消费贷的主要特点是金额不大、借款人经济水平一般(比如学生、产业工人、KTV服务人员等等)。这类贷款的实际利率可能超过10%以上,但是一方面借款人不善计算、每月还款额可以承受,另一方面炫耀性消费带来的满足感超过了利息负担的压力,因此,这类贷款成为信用卡业务重要的利润来源。简单从经济角度观察,我们觉得贷款人很不划算,但这类贷款确实也有生存发展的土壤。——————————————————分割线——————————————————有部分评论的朋友,不太了解怎么算利率。下面简单介绍一下。下表第一列“月份”,0表示收到贷款本金的时点,1-24表示每个还款的月末时。第二列表示借款人实际的现金流,在0期收到50000元,用正数表述;以后每个月末还2400元,用负数表示。此时,您打开EXCEL,找到IRR这个函数,选择第二列,就可以计算出实际的月利率(1.16%),本例中,返回到了表下方。年利率乘以12即可得到,为13.97%。根据实际利率,还可以计算出每期还款到底换了多少本金、多少利息,具体见下表第三、四列。月份 收款及还款\t\t\t总额\t其中:本金\t其中:利息0\t50000\t——\t——1\t-2400\t-1817.80\t-582.202\t-2400\t-1838.97\t-561.033\t-2400\t-1860.38\t-539.624\t-2400\t-1882.04\t-517.965\t-2400\t-1903.96\t-496.046\t-2400\t-1926.13\t-473.877\t-2400\t-1948.56\t-451.448\t-2400\t-1971.25\t-428.759\t-2400\t-1994.20\t-405.8010\t-2400\t-2017.42\t-382.5811\t-2400\t-2040.91\t-359.0912\t-2400\t-2064.67\t-335.3313\t-2400\t-2088.71\t-311.2914\t-2400\t-2113.04\t-286.9615\t-2400\t-2137.64\t-262.3616\t-2400\t-2162.53\t-237.4717\t-2400\t-2187.71\t-212.2918\t-2400\t-2213.18\t-186.8219\t-2400\t-2238.95\t-161.0520\t-2400\t-2265.02\t-134.9821\t-2400\t-2291.40\t-108.6022\t-2400\t-2318.08\t-81.9223\t-2400\t-2345.07\t-54.9324\t-2400\t-2372.38\t-27.62合计\t\t-50000\t-7600月利率\t\t1.16%\t年利率\t\t13.97%
■来自的网友回复
#写在前面#谢绝一切任何形式转载。付费或者不付费的都禁止转载,谢谢。——————————————————分割线——————————————2018年1月10日更新看到前高院法官现“亚洲第一律所”律师被侵权却投诉无门,我感觉自己被抄袭不算啥了……(看链接,老有意思了。)http://mp.weixin.qq.com/s/WRmg-pCtd9ExQCorYZfGQw——————————————————分割线——————————————因特殊考虑,已免费授权某公众号独家发表。2017年11月20日更新,本来免费授权给 @共青团中央 发表的,结果因为不知名原因未采纳。(也是醉了)今天有粉丝告知,有个微信公众号@围炉夜话 http://mp.weixin.qq.com/s/HulRCRVw5F-3KCI-R0s8Hw(在2017年11月13日的“原创文章”里抄袭了)@思想聚焦(于2017年11月20日转载),我已分别在后台告知两个公众号撤回该文章。另外,我已授权维权骑士进行版权保护,大家爽快点,你们抄文赚钱我不管,但是抄我不行,谢谢。——————————分割线——————————说个前几天刚遇到的事情吧:前情:有个戒赌吧老哥跑路了,好死不死他的通讯录有我的联系方式,于是催债公司把电话打到我这里来了。催债:“请问你是赛某吗?”我:“你有什么事?”催债:“你认识某老哥吗?”我:“不认识。”催债:“你怎么可能不认识,他有你的联系方式。”我:“有我联系方式的人多了,你怎么证明我认识他?”催债:“我们从公安内网查到你们有联系,你到底认识不认识这个人,他欠了我们很多钱。”我(默默打开手机录音功能):“我现在开始录音,你把刚才说从公安内网查信息的事再说一遍……”催债:“你到底认不认识这个人,他欠我们很多钱。”我:“你现在问我这话是代表个人还是公司?”催债:“我们是XX贷公司的。”我:“好,我再重申一遍我们的通话已被录音,现在我告知你,你自称通过公安内网查询到我个人信息,根据《刑法修正案九》的最新解释,你或你公司主要负责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你现在给我打电话的行为已对我构成骚扰,我现在明确告知你不得继续骚扰我,如果你们继续骚扰,根据《治安处罚法》有关规定,你个人可能被拘留。”催债:“……”(还有这种操作?)我挂掉电话之后再没收到过任何催债。——————————分割线———————————2017年7月24日第一次更新,知识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公安机关执法公开规定》 第十六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公开下列执法信息: (一)办案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二)刑事案件立案、破案、移送起诉等情况,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和期限;(三)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和结果。 公安机关在接受控告人,以及被害人、被侵害人或者其家属报案或者报警时,应当告知其前款所列执法信息的查询方式。——————————分割线———————————2017年8月2日 第二次更新分享一个有趣的法学实例,希望大家都看一下。另外说句题外话,法学生找不到工作就该活埋。【有文化可以有多可怕?】吴大大:(如需转载,请告知,并注…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50200915/answer/204176172?utm_source=com.android.mms\u0026amp;utm_medium=social (分享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