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将迎来重要调整,4月1日起执行( 二 )


交规、机动车驾驶证申请将迎来重要调整,4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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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分达到36分及以上的 , 需重考科目一、二、三
2、记分36分以上 , 增加科目二考试
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新增了这样一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三次以上累积记分满12分或者累积记分满36分的 , 应当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 , 按照《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预约参加场地驾驶技能(科目二)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三) 。
经常开车违章的朋友们要注意 , 新增的这项规定意味着 , 以后记分达到36分及以上的 , 不仅要参加满分教育学习 , 还要重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
3、C类驾照考试进行了调整和简化
增驾考试:科目减少根据新规定 , C2增驾C1时 , 只需要考科目二和科目三 , 不再考科目一和科目四的理论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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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考试删除“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科目二考试减项新规章中 , C2的考试已经把“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删除了 , 只保留“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 但C1的考试项目维持不变 。
代替他人考试:加大惩处新章程还初次明确了对代替他人考试的惩罚 。 对于持有驾照的人 , 若发现代替他人考试 , 将直接注销驾照;而对于尚未持有驾照的人 , 若则三年内有代替他人考试 , 则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