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書房」什么样的官员才能入得了康熙帝的“法眼”?这四点是关键,在清朝

清朝初年 , 连年的战乱让统治者暂时无意去顾及内部吏治的清明与否 , 再加上庞大的军费开支 , 使朝廷又不得不将赋税的足额当作地方州县官员的首要考核标准 。 在这种情况之下 , 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征收任务 , 官吏们横征暴敛 , 黎民百姓怨声载道 。 更重要的是 , 由于清廷在俸禄制度上沿袭了明朝的“低俸制” , 以一个七品的官员为例 , 一年的俸禄区区45两银子 , 这对于维持自己一年的开销都尚不足以 , 更不用提以这些银子去赡养一家老小了 。 基于如此 , 部分官员囿于生活所迫便走上了贪腐的道路 , 以“火耗”等名目向基层黎民百姓索取附加的税收 。
历史迈入康熙朝以后 , 统治者深刻认识到了官员廉洁的重要性 , 为此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整顿措施 。 如缩短对地方官员的考核周期 , 严格按要求实行“京察”和“大计”等(对京师官员和地方官员的考核) 。 得益于统治者的重视 , 清朝的吏治情况到了康熙中期以后得到了相当大的改善 , 一部分廉洁的官吏(如于成龙、彭鹏)也得到了很好的重用 , 污吏更是遭到了严厉的打击 , 贪腐之风被及时扼制于摇篮之中 。 那么 , 对于康熙帝本人而言 , 什么样的清官才符合他的要求呢?
「南書房」什么样的官员才能入得了康熙帝的“法眼”?这四点是关键,在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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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清廉
所谓“清官” , 自然是要不贪不取 , 正如他所言的那般:“清操如水 , 爱民如子” 。 但需要说明的是 , 这里所讲的“清廉”可不是保持个人的清操 , 对属下、对家人也要严格要求 , 从这一角度上看 , 康熙帝对“清廉”的理解是基于保持自身清白的基础上 , 并做好一定的表率作用 , 这对于贪腐之风的遏制是相当行之有效的 , 毕竟“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道理谁都懂 , 周围的环境对于一个人的影响更是毋庸赘言 。
清官既然要为官清廉 , 那么他的日常生活相较于其他地主乡绅们而言必然是简单朴素的 。 以当时曾被康熙帝亲自点名表扬的陆陇其为例 , 史料记载他“薪水取给于家 , 夫人率婢妾以下纺织给鱼菜” , 平时待客更是“辄出粗粝共食” , 此等清廉做法怎能不受称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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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劝课农桑
正如文章上面所讲 , 做一名清官当然不能仅仅将清操局限于自身 , 更要严格要求属下 。 那么 , 这里所讲的“劝课农桑”实际上也是这个意思 。 众所周知 , 在封建王朝时代 , 朝廷征收赋税的来源主要还是集中在“人丁”和“土地”上 , 而明末清初时期经过长时间战乱洗礼的中原地区生产力所遭到的破坏是有目共睹的 , 为此 , 尽可能地在短时间内恢复社会的生产力以促进国家赋税的正常征收是极其重要的 , 毫不夸张地讲 , 此举在相当大程度上关乎着清王朝在中原地区的统治地位 。
总而言之 , 在康熙帝看来作为一名廉洁的官员既不能对黎民百姓横征暴敛 , 索取高额的赋税 , 又不能不完成朝廷下达的征收任务 。 对于地方官员而言 , 想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大力劝课农桑 , 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 从而以正常的手段收取正常比例的赋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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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善弭盗贼
当然 , 这里所讲的盗贼可不仅仅是那些打家劫舍的土匪 , 也包括那些危及百姓切身利益的不安分人员 , 毕竟在当时那样一个连基本生计都成问题的年代 , 任何人都有可能铤而走险 。 客观上讲 , 此举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应官员治理地方的能力 , 对于统治者而言 , 倘若官员们均能够维护一方封建统治秩序的平稳运行 , 这才是最令其欣慰的结果 。
为此 , 朝廷在对地方官员的考核方面也将这一点纳入要求 。 这里再拿当时的陆陇其为例 , 他所提出的三条正是康熙帝治理国家时所想要达到的目的 , 具体内容如下:教化不可不敦也 , 税额不可不薄也 , 农桑不可不劝也 。